〈棒球〉投手犯規釋疑
曾文誠
2003-09-14 21:18
最近一兩週的中華職棒比賽,也許絕大多數的球迷朋友還是把焦點放在下半季冠軍誰
屬的話題上。不過就這十幾天的比賽當中,不論是我在現場轉播或是經由家中電視畫
面所呈現而出的,一個特別的狀況是,這兩個禮拜投手犯規的狀況特別多,而巧合的
是幾次的投手犯規的動作都是一樣的,因為事後媒體並沒有把報導的重點放在此處,
因此借用本專欄再將此一問題做一釐清。
從九月三日獅象戰的王勁力、九月四日牛鯨戰的余文彬再到九月十一日的鯨獅戰的郭
文居,短短幾天的賽程之中,三位本土投手都被抓投手犯規,郭文居甚且是單局連續
被抓兩次。
投手犯規就規則上的認定總共有十三項之多(詳見本站運動練習場什麼是投手犯規?)
不過就以上這幾位本土投手當時之所以被裁判認定動作的問題,還是當他們在壘上有
跑者時所採用的固定式投法的過程中所犯下的錯誤。
通常壘上有跑者時,為了防止因揮臂式動作過大,造成跑者有盜壘可趁之機,因此投
手幾乎都採用固定式投法(兩種投法差異見本站運動練習場揮臂式投球和固定式投球)
而固定式投法有幾個重點,為了方便說明,我們以郭李建夫的動作為例,各位可以一
邊回想一邊看接下來的說明: 1.當開始投球前,郭李側身面向三壘壘包方向,左手
手套持球,右手垂直於身體側方。然後當郭李右手開始舉起到放進手套中握球,這個
動作是連貫而沒有中斷。 2.他的右腳(軸心腳)始終貼緊投手板的前緣。 3.雙手放在
腰帶上方時完全進入靜止不動的狀態,然後再開始投球或牽制。
以上三個固定式的主要動作都是規則明文規定,包括右手置於身體側邊,右腳貼於投
手板、靜止等動作都是。而王勁力、余文彬、郭文居三人的投手犯規主要的問題是在
第二點上,也就是一開始當他們的右手垂置於身體側方,然後舉起要放到手套中持球
,這個動作必須是連續而不中斷,結果巧合的是三人都是右手抬起到一半時又把手放
下來,當場就被裁判抓投手犯規,而且郭文居還是連犯兩次。而這種投手犯規動作,
在學生棒球比賽當中最常見,不過通常裁判會先警告、提醒投手,不過在職棒比賽,
裁判就必須更高標準看待了。
或許有人會認為這幾位投手犯規時,和他們打算停止投球動作時腳沒有退出投手板有
關,事實上是沒有關聯的,如果投手打算中斷投球,也應在連續不中斷的將右手放置
手套中、停頓,然後保持雙手持球狀態,再右腳退至投手板後方,等退離後才將兩手
放開。
最後必須說明的是,就「投手犯規」的定義是指壘上有跑者時,如果壘上沒有跑者是
沒有所謂的投手犯規,只算是「違規投球」,裁判可視情況判定壞球一個(如球掉下
且滾出邊線外)或勒令投手退場(如明顯故意投出觸身球),所以除非正好是第四個壞
球,否則當壘上沒有跑者,投手違規投球時是不會因此而把打者保送上壘,像九月十
三日鯨象戰,九局下半高建三對吳佳榮的投球,雖然高建三一度在投球過程中有不連
貫且不自然的動作出現,而打者吳佳榮也向裁判檢舉,但只要高建三一旦將球投出,
就裁判角度、及規則而言,並不成為「投手犯規」的條件。
http://sports.yam.com/show.php?id=00000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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