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請看慢動作重播
曾文誠
06-12 20:03
看到興農牛對La new熊第三戰那個爭議球很有意思,針對黃龍義「S型」的跑壘,任
憑熊隊教練團說破了嘴、吵翻了天,但裁判仍不為所動,依然認定那是個不死三振的
事實,然而從電視慢動作重播可以看出來,牛隊的抗議是有幾分道理。
但電視慢動作重播是服務觀眾的,它讓我們看到可能最接近「真實」的一面,但對於
最後的結果、裁判所裁定的結果,卻無法造成任何的改變,這也讓我們不免想到,不
只這一次,從以往到現在,每回有判決爭議,六隊輪流做苦主時,那個總是會讓人一
提再提的話題-----該不該用電視畫面做為最後改判與否的依據。
該不該呢?NFL及NBA已經開始這麼做了,那麼棒球呢?最近MLB也有人為文在探討這
個問題,顯然以作者的立場他是投贊成票的。
那麼誰會反對呢?當然是裁判!我不認為有任何一位場上執法者,他會願意接受電子
科技對他權威的挑戰,裁判的信條只有一個:「我相信眼睛看到的事實」、而絕非是
透過攝影機所拍出來的。
還有誰會反對,那些覺得棒球傳統不能改變的人,甚至認為裁判誤判也是棒球比賽一
部份的人,會很堅持不能輕易更動百年來的規矩、百年來的傳統。另外還有一堆反對
的理由,包括電視拍攝有角度的問題,有攝影的死角;如果允許看電視重播,那比賽
將會被一直被中斷成支離破碎、、、。
這些反對的理由是那麼地牢不可破嗎?先談畫面重播對裁判執法尊嚴的挑戰。如果認
為看畫面而改判對裁判執法權威是個傷害的話,那麼這個傷害其實早就開始了,在裁
判有問題的判決之後,在不斷地電視重播之後,早已開始了,只不過沒有將之「檯面
化」而已。
棒球的傳統,這個理由呢?回頭看看這百年來的棒球,好壞球數的演變、DH制的實施
到近年的跨聯盟比賽,其實不是那麼一成不變的,不是嗎?
最後是所謂的「角度」問題。其實以今天電視轉播動用的攝影機數、拍攝的技術、轉
播的技巧,已經非十餘年前可比擬,再用以前的標準,認為有角度的問題,是比較牽
強。而如果允許看畫面會造成教練動不動就上訴,比賽一直被中斷的困擾,這仍有解
決之道,例如好壞球判決不能要求,或是只限定在某些狀況,如界內外球、出局或上
壘與否等,而教練請求的次數也可以規範,例如使用一次比照投手暫停,或是單場限
制次數等。
其實整個問題的核心只有一個、那就是觀念!以電視重播做為是否改判的依據,究竟
是解決問題的方法,達到更公平競賽的目的,亦或是製造問題的開端,讓爭議更沒完
沒了?如果認為是前者,只要這個觀念可以突破,那麼就勇敢去做,至於其他,只是
執行上的技術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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