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把職棒「商品」推出去(中)
曾文誠
07-24 21:50
如果職棒運動是一個商品的話,我認為中華職棒的十六年歷史之中,有兩段時間主事
者很明確、很努力、有很企圖心地想將這個「商品」給推出去。
第一段時間是職棒開打前,當時職棒的成立是被「看衰」的,被視為不可能成功的,
但在沒有媒體宣傳奧援之下,職棒就得靠自己行銷,去想辦法動起來,所以組織援會
、主辦全省球迷會、發行宣傳唱片專輯、專屬職棒刊物,總之,一切的作為,不但要
讓人知道不久的將來台灣有職棒這個「商品」,還要你走進球場掏出鈔票買這個商品
。雖然以現今的眼光去回看當時,有些行銷的點子儘管是土法煉鋼式,例如以發財車
在大街小巷行走以宣傳職棒開打的消息,甚至還有顧用計程車司機在車上播放職棒轉
播的想法,但可以明顯地看出當時行銷職棒的用心。
第二段時間是兩聯盟競爭的年代,當時不只中華職棒,事實上包括台灣大聯盟都在想
盡辦法、用盡手段,只為了說明一件事、我們是最好的,那時的報紙、電視宣傳不說
、隨票贈送紀念品不談,光是球場的服務,不知老球迷們還記不記得,走進球場門口
,工讀生鞠躬親切的跟你問好,球場座椅還有專人擦拭整潔,這些服務,如果前半段
媒體宣傳、送禮是行銷的話,那麼後半段這些服務就是「以客為尊」產品包裝了。
今天不能說職棒沒有包裝、沒有行銷,這可能抹煞部份人的努力,然而就施振榮所言
職棒如商品這個觀念我們倒底做得夠不夠,事實上,不止是施氏如此說,暢銷書「ON
THE BALL WHAT YOU CAN LEARN ABOUT BUSINESS FROM AMERICA SPORTS LEADERS」
也提到職業運動要能成功和經營企業賣商品是沒有什麼差別的。
那我們把這個商品倒底賣得好不好?看看誠泰對興農加賽滿場的熱況,這一點好像是
不用懷疑的,但這恐怕也才是問題所在,也是經營職業運動常陷入的迷思,那就是如
果職棒是商品的話,那麼我們顯然把百分九十以上的精神放在處理比賽,也就是想辦
法把「商品」本身做好,所以好的商品自然就會有人會買、自然就有人進場看球。
聽起來似乎沒有太大的問題,尤其目前在台灣是獨佔市場的職業棒球。但被動地等球
迷進場看球,依然有可能出現風險、以同是獨佔市場的NPB、MLB而言,它們也不免地
各自遭遇問題,前者是球團合併、收購的危機,後者是使用禁藥下的風波。所以即使
再獨一無二的事業都可能承擔未可知的風險,可能來自於:一是商品本身出了問題,
不論是水準或其他,其二是外在的競爭,也許是其他運動或休閒項目興起的挑戰,也
許是同一競賽運動中更高水平的比賽出現。
例如王建民帶起的美國大聯盟風潮對台灣職棒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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