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8 中國時報
推運動彩券 立委將提案
陳重生、唐玉麟/台北報導
為遏止地下簽賭歪風,台聯立委羅志明將於立法院下會期提出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草案,盼立院朝野支持,以公正、陽光化的管理,讓禁而不絕的職棒簽賭導入正軌,
並有效挹注體育建設經費,爭取奧運主辦權。
羅志明昨天表示,職棒球員涉嫌打假球,不是近期才發生的事,主管機關卻對球
員遭到黑道威脅利誘的情形視而不見,才會造成簽賭事件一爆發,就嚴重危及職棒生
存。他認為,政府與其三令五申禁止,不如讓行之有年的運動競技博弈攤在陽光下,
讓行政院體委會規劃已久的運動彩券上路,不要再以「恐有助長賭風之虞」自我欺騙
。
羅志明說,行政院長謝長廷說要爭取奧運主辦權,卻苦無建設經費,發行運動彩
券盈餘正可有效挹注相關經費;若政府害怕負面評價而畏首畏尾,他會盡快在立法院
提出「運動彩券發行條例草案」,籲立院朝野支持,遏止地下簽賭歪風,並有效挹注
體育建設經費。
職棒簽賭案愈演愈烈,職棒聯盟公開呼籲開放運動彩券,以遏止檯面下簽賭惡習
,行政院表示可以討論利弊。昨晚財政部官員說,財政部正研擬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按國外發行規模經驗,粗估每年國內運動彩券營業額為四、五十億元,可盈餘十餘億
元,將專款專用於推廣發展運動之用。
不過,依現行公益彩券發行條例規定,國內運動彩券發行,必須是國際認可競技
活動,例如二○○九年高雄主辦世運會,可作為未來運動彩券發行的主題,但開兌獎
作業,則以其他體育賽(如職棒、籃球賽)決定輸或臝,因此未來運動彩券發行,仍
需要體委會協助負責監督體育競賽的公正性,以防止球員有勾結或放水弊端發生,避
免影響運動彩券發行的公信力。
財政部官員說,未來運動彩券的發行機構、盈餘用途、賽事項目等細節,仍需與
體委會進一步後,才能擬定管理辦法。
財政部官員表示,按外國發行運動彩券規模經驗,是當地彩券年營業額五%,若
以目前我國公益彩券每年營業額八百億至一千億元計,粗估未來每年運動彩券營業額
四、五十億元,每年運動彩券盈餘十餘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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