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8 中國時報
FBI監控 大聯盟乾乾淨淨
游宜樺
美國與台灣同樣視棒球為「國球」,當年勇奪世界少棒冠軍的中華小將,甚至登
上五百元新台幣紙鈔。美國職棒發展百餘年來,僅在一九一九年世界大賽爆發「黑襪
事件」放水弊案,以及一九八九年紅人隊總教練彼德.羅斯非法簽注醜聞;台灣職棒
發展短短十六年內,兩度遭受簽賭案襲擊,黑金幾乎成為台灣職棒的癌細胞。台美兩
國職棒對黑金免疫力所呈現出的懸殊落差,顯然不是「台灣人賭性堅強」可以解釋。
首先,美國職棒擁有合法、公開的簽注管道,所有合法賭場每場比賽都依雙方實
力、過去交戰情況與傷兵情形開出賭盤,供賭客與球迷下注。電影《賭國風雲》(Cas
ino)中,勞勃.狄尼諾飾演的賭場大亨角色死裡逃生後,下半輩子利用個人對於職業
運動的熟稔,當起專業盤口計算師,精密計算出每場比賽賠率,同樣大賺特賺。
反觀台灣職棒簽注全部是地下化的非法行為,組頭與黑道掛勾嚴重。黑道為牟取
更大利益,威脅利誘綁球員、打假球左右賽事情況,幾乎防不勝防。
其次,美國職棒大聯盟選手起薪超過卅萬美元,約為一般民眾的十倍;大牌球星
年薪更是平均國民所得的五、六百倍。大聯盟球員社會地位高、所得優渥,只要專心
打球,整個家族一輩子豐衣足食無虞,自然愛惜羽毛,不會為了大好前途鋌而走險。
至於台灣職棒選手收入最高不過是一般上班族八、九倍,在運動生命有限情況下
,冒險放水幾場收入就能抵過一年所得,誘因明顯高出許多。
美國職棒從菜鳥、一A、二A、三A到大聯盟,依實力區分為五個聯盟,職棒選
手競爭極為激烈,能擠進大聯盟者屬鳳毛麟角,表現不好的大聯盟球員隨時可能被下
放到小聯盟,根本沒有機會放水作假。台灣職棒人才有限,除了必須仰賴品管極難控
制的洋將,二軍制度最近才建立起來,球員淘汰相對不易,自然有較多機會渾水摸魚
、上下其手。
最後、可能也是最重要的是,美國自從黑襪事件後,FBI聯邦調察局與極具權
力的大聯盟會長辦公室,對於職棒球員與組織犯罪集團的監控極為嚴密,安全人員不
可能容許類似台灣當場對球員咆嘯的「黑衣人」在球場出現,黑道完全沒有見縫插針
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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