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9 中國時報
組頭獲釋 檢察官提抗告
王建訓/虎尾報導
雲林地檢署偵辦職棒賭博案廿六日晚聲押六名被告,但法官僅裁定羈押兩名球員
。
承辦檢察官徐維嶽廿八日下午提出抗告,認為獲釋的四名被告,檢方有掌握錄音
及錄影證物,證實他們均已有著手從事犯罪行為,且確有逃亡之虞。
徐維嶽指出,檢方聲請羈押的興農牛前翻譯鄭祐衛,以及組頭李權麟、杜明澤、
何志旭等四人均遭法院駁回,法官的理由是檢方掌握的監聽譯文,雖認為被告等人有
犯意引誘及謀議,但尚難看出已著手犯罪,因此駁回羈押聲請。但他認為監聽譯文應
綜合研判,不能單從四名被告之間的對話來看。
徐維嶽指出,從四名被告和其他在逃被告及球員接觸的談話內容,以及相關人員
的供述,已可證明四人已著手從事犯罪行為,且四名被告確有串證及逃亡之虞,他因
此提出抗告,再度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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