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將補強證據 再提抗告
〔記者陳燦坤、張協昇╱綜合報導〕
戴龍水被釋,檢方表示將提抗告;警方專案人員則感到意外及氣餒,認為檢警掌握戴
龍水相當程度涉案證據,檢察官才會向法官聲請羈押,由於戴龍水在全案涉及扮演「
帶頭」關鍵角色,有串供之虞,被釋回後恐影響後續追查,也打擊員警士氣。
而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徐維嶽偵辦職棒簽賭案,連同球員戴龍水迄今聲押七名嫌疑人僅
兩人獲准,其餘均被法官駁回,雲林地方法院強調法官均視證據力審理羈押必要,檢
方則憂心關鍵被告多人獲釋恐衍生串供疑慮,徐維嶽並與刑事警察局研商,研議投注
人力再加快偵辦進度。
立委林樹山昨天則率支持者持海報到雲林地檢署為徐維嶽打氣,同時致贈花束表彰他
掃除國內職棒發展路上的大石塊,期許檢警偵辦職棒簽賭案能夠做到除惡務盡。
審理戴龍水羈押案的法官蔣得忠在裁定書提及,檢方認為戴龍水觸犯詐欺、聚賭等罪
,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掌握事證足以認定被告有逃亡、串供、湮滅證據之
虞,但呈堂卷證卻無法具體顯示被告詐欺犯行或誰是被害人?同時也未闡明被告如何
聚賭?僅憑通聯紀錄及其他嫌犯指證無法作為裁定羈押依據。
檢察長何明楨表示對法官裁定予以尊重,承認聲押理由確實有瑕疵,檢警已開會將就
駁回理由補強證據再提抗告。
【2005/07/30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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