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BaseballNEW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2005.08.25  中國時報 緩起訴怎麼「辦」? 聯盟傷腦筋 張國欽/台北報導 偵辦職棒簽賭案的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徐維嶽,昨天送核的起訴書中共起訴16人, 緩起訴3人,聯盟和球團對包括收押的蔡生豐、陳昭穎,交保的戴龍水、陳志誠等人 ,被起訴一點也不意外,但對何謂「緩起訴」?該如何斷定情節輕重處置「緩起訴」 的熊隊3位球員,卻是一頭霧水,還好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後來沒同意簽署這份起訴 書,否則就「緩起訴」的定義而言,熊隊的許志華、林建宏與王建宏,恐怕被職棒高 道德標準裁決禁賽,甚至開除。 「緩起訴」是2002年2月刑事訴訟法增定的新制度。顧名思義係指,對被告暫緩 起訴,說明白一點,是要讓犯輕罪的被告人有自新的機會,且讓其有機會補償對社會 及被害人的損失。 於此,在徐維嶽檢察官起訴書的認定上,他認為熊隊3位許志華、林建宏與王建 宏,不排除有涉及簽賭案的嫌疑,只是事證不足,才以予以3人「緩起訴」。 若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昨天同意核准徐維嶽的起訴書,就職棒高道德標準而言,「 緩起訴」形同交保的球員,仍被疑有涉嫌,兩者的差別只在於一個是被申誡、一個被 記小過,在職棒現今強調比賽公信力情況下,恐怕會對「緩起訴」的熊隊3位球員, 採取禁賽或開除的制裁行動。 中華職棒聯盟昨天下午得知熊隊3位球員「緩起訴」後,一度積極聯絡律師瞭解 何謂「緩起訴」、該如何按情節輕重處置球員,還好最後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未核准起 訴書,暫時解除3人被處分的警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