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5 中國時報
證據不足 職棒賭案延後起訴
王融見/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偵辦職棒賭博案,檢察官徐維嶽廿四日第一波將四人依背信、詐欺罪
嫌提起公訴,另三人緩起訴。這七人全部是球員,其中一人聲請簡易判決。但檢察長
何明楨認為起訴書內容不夠周延,並未簽核,暫未發布起訴。
據悉,被徐維嶽提起公訴的有四名球員,分別是熊隊投手戴龍水、外野手許堯淵
、誠泰投手陳志誠、鯨隊洋投手吉龍。他們四人先前均以十萬元交保。其中,吉龍當
初在偵辦時坦承接受招待、喝花酒,但情節較輕微,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
另外,有三名球員緩起訴,分別是熊隊投手許志華、游擊手林建宏、一壘手王建
強。他們先前已經飭回,由於三人涉案情節較輕微,而且認罪,並同意捐款給慈善團
體,檢察官給予緩起訴。
由於徐維嶽廿五日起將調往澎湖,全案轉由主任檢察官林豐正接辦。
檢察長何明楨表示,職棒案牽涉對象很多,還有相關事證牽涉未到案的人員,他
擔心提早發布起訴內容後,可能相關案情會曝光。同時,徐維嶽即將調職,起訴書難
免有時間壓力,他擔心「產品不完美、證據不足」,所以起訴書送閱時他未予簽核。
至於黑道和組頭部份,由於案情複雜,還有待繼續深入調查了解,據悉,檢察官
昨天並未他們列為起訴名單中,因此,昨天外傳檢察官第一波已經起訴十六人,並不
確實。
檢察長何明楨表示,這是一件複雜案件,徐維嶽檢察官承辦時即知道要於八月廿
五日調至澎湖,有時間上的壓力,「匆促間決定的事情容易產生疏忽」,損及檢察機
關形象,如果證據不足有漏洞,則產品不完美(指起訴書),何明楨反問媒體說:「
有需要很快做決定嗎?」
不過,對調職的徐維嶽,何明楨肯定徐努力做事、積極辦案、用心良善,唯話鋒
一轉,表示這個案件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件,並且要能和社會認知的事實
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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