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瀛之/台北報導
台北巨蛋案因為遠雄未能在甄審委員會要求期限內偕同原團隊與市府簽約,因而宣告流標
,雖然該案的公文還在台北市長馬英九手邊未批示,但是籌備處已經開始委託顧問公司
協助修訂申請須知等相關內容,預定九月底重新招標,最快明年春天就可以產生最優議約
申請人。
台北市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執行秘書張政忠表示,七月十九日甄審委員會決議不同意遠雄
將原先的協力廠商竹中、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變更為大林組及HOK,要求遠雄應該回頭找
原協力廠商和市府簽約,也因為遠雄與協力廠商的決裂,廿六日市府就已再行文要求遠雄
,除了繳交現有計畫書,還要附上原協力廠商願意與之合作的同意書,但因為遠雄送上的
資料中沒有同意書,因此宣告流標。
該案因為遠雄有意提出訴願,因此簽文上簽馬英九前先簽會法規會,法規會針對其中幾處
法律用詞修改後退回,日前才又上簽。
目前籌備處正會同顧問公司修正新投標申請需知,不過籌備處表示,遠雄和協力廠商的
糾紛不是標準作業程序的問題,因此除了修訂標準作業程序外,也要考量更多可能發生的
狀況:目前可能針對地上權的權利金設定由零元修改為不得為零;此外,針對最優申請人
的協力廠商資格部分,也考慮修正給予最優議約申請人揮灑空間,因此還在細部討論中。
預計最快九月底可以公告,再經過公告期、等標期就可以完成招標程序產生最優議約
申請人;此外,原本招標需要四個月公告,但巨蛋已經是第二次招標,因此將研議縮短
公告時間加速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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