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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球 球迷可要求賠償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職棒簽賭打假球事件,讓球迷花錢看球反而被耍,球迷在失望之餘,能否請求賠償? 台聯立委羅志明昨天會同台灣消保會秘書長呂英瑋等人,要求中華職棒聯盟重視球迷 權益,主動研擬定型化契約,在發生「打假球事件」並被檢察官起訴後,依消保法規 定退費給球迷。 羅志明、何敏豪、黃適卓與曾燦燈等立委昨天召開記者會,要求中華職棒聯盟負起責 任,保護球迷權益,並要求體委會負起監督職棒發展責任,迅速建立防弊機制。 立委建議可在門票上載明定型化契約賠償條款,印上「打球作弊、退費賠償、保護職 棒」的文字,一旦發生打假球事件損害球迷權益,球迷可憑問題場次票根索賠門票一 到三倍價錢不等款項,以警惕球團、球員。 他們並要求體委會積極面對職棒舞弊事件,負起行政監督責任,要求聯盟訂定強制規 定,使打假球事件不再發生,一旦球團對球賽過程有嚴重過失或故意作假,體委會應 有權撤銷球團的經營權。 〔記者王英明╱台中報導〕 針對台聯立委羅志明提議,在球票上印製定型化契約,若打假球為事實,球迷可憑票 退款,並獲得一至三倍賠償款,中華職棒聯盟認為,等全盤了解後再回應。 這項提議是為消費者爭一口氣,但聯盟與部份球團初步認為,「打假球」如何認定是 最大問題,是指打假球的場次,還是打假球的球員?打假球的場次認定,很難釐清。 至於若是指涉賭的球員,難道他每出賽的場次都可索賠嗎?這裡面的空間太大。 聯盟與球團將在今天召開領隊會議,除了安全防護問題外,也會就外界的求償提議提 出討論,但有資格參與會議的人,已有兩位表示球賽乾淨是大家所追求的,這點最重 要,至於求償退款、懲罰性賠償這些說法沒什麼建設性。 【2005/08/03 自由時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