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B〉Ponson麻煩不斷 金鶯斷腕釋出
曹玉炯
09-02 16:31
本季表現荒唐、且場外麻煩不斷的Sidney Ponson,今天遭到球團最嚴厲的懲罰─以
違反合約規定而終止合約,且被無條件釋出。
Ponson今年繳出七勝十一敗、6.22ERA的成績,其中自責分率與被打擊率(三成三一)
為生涯最糟、三振數也是單季新低。
球團表示,Ponson至今場內場外的行為是迫使球團作出此決定的主要原因,而球團也
認為此舉完全符合球團的利益考量,此外沒有任何其他影響決定的因素在內。不過Po
nson的經紀人Barry Praver正準備對此提出抗告。
Ponson從去年聖誕節起就不斷出事,首先在老家阿魯巴的海灘與人鬥毆而被監禁十一
天,之後還被判作社區服務與慈善捐款;今年一月在佛羅里達酒駕被捕,至今尚未結
案;八月二十六日再次因酒駕被捕;在此之前的八月九日則因小腿受傷進入傷兵名單
,八月的犯行一般相信是金鶯決定中止雙方合約的導火線。
大聯盟四十人名單與球團之間的基本合約中皆有所謂的「道德條款」,內文為「球員
須同意在勤奮與誠實的規範下行使其職責,首先得隨持保持身體的最佳狀況、並遵守
球團的訓練規定,其次得向對所有美國人民與球團誓言展現高標準的個人行為、最佳
球場表現與運動精神。」金鶯引用該條款作為解約依據,因為Ponson顯然已嚴重違反
該條款的精神。
不過Praver試圖遵循Denny Neagle的例子,盡量為Ponson謀取最大利益。前一次球團
以球員違反「道德條款」而終止合約的就是落磯山與Neagle案,當時Neagle先是酒駕
,十四個月後又因嫖妓被捕。Neagle在2000年曾與落磯山簽下五年五千一百五十萬美
元合約,2005年年薪一千萬美元,落磯山擁有2006年一千二百五十萬美元合約以及九
百萬美元買斷金。
球員工會則提出抗告,雙方進行協商後,Neagle仍可拿到合約剩下一千九百萬美元中
的一千六百萬美元,此為史上最大張的離隊支票。
而根據Ponson與金鶯之間三年二千二百五十萬美元的合約,2006年Ponson年薪達到一
千萬美元,就看Praver能撈回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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