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09 中國時報
蔡水星/斗六報導
檢察官徐維嶽因涉及貪瀆案被收押,徐維嶽在警界的子弟兵也身陷囹圄,連日來
,員警該如何與檢座互動的話題,已成警界的焦點,基層員警認為官與警的職階與身
分是不同的,員警最好認清楚,並自律以自保。
徐維嶽涉及貪瀆案尚未爆發前,警界對於何人是檢察官跟前紅人,或是那一個人
是檢察官的御用使者,基層警界都心知肚明,也因此,基層員警都會相當小心的應對
進退,避免被打小報告。
基層員警無奈的說,警方得受檢察官指揮偵辦刑案,但每位檢察官的脾氣、個性
、行事風格與能耐迴異,員警也只能訓練自己「逆來順受」的性子,否則根本難辦事
。
基層員警表示,檢察官也是人,有些員警也會察「言」觀「色」,投其所好,這
也是為什麼有些員警,會被認為是檢察官的子弟兵之原由。員警說,檢察官有子弟兵
偵辦刑案起來,的確方便、省事多了,因為「跟班」的員警有默契,知悉檢察官的「
斤兩」,這也是在爆發徐維嶽貪瀆案時有員警被捲入,最典型的案例。
據悉,在徐維嶽涉及貪瀆案爆發後,雲林警界有一葉知秋;基層員警有感嘆,也
有抱屈。不過多數認為,如果有所堅持,且自律嚴明,不管與任何檢察官辦案,應該
都是隨心所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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