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榮俊、陳燦坤╱雲林報導〕
前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徐維嶽涉嫌貪瀆案,偵辦該案的台南高分檢特偵組檢察官楊治
宇和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志峰發現,徐維嶽在去年立委選舉與今年農會改選中,
查賄成績均名列前茅,懷疑徐維嶽可能藉選舉查賄之名行索賄之實,正就此部分展開
調查。
地檢署表示,徐維嶽擔任雲林檢察官任內確定索賄不起訴案件,檢方將重新調查,
至於被徐偵查起訴或已判刑案件,如當事人有疑義,可電(○五)六三三四九九一向
檢方舉發,雲檢將依法處理。
至於徐維嶽的太太黃正芳,民國八十五年透過關係從板橋戶政所戶籍員調回雲林後
,即一路步步高升,九十一年又調升大埤戶政所主任,辦案人員也懷疑其中可能隱藏
公務員不法情事,一併追查。
雲林地檢署一位檢察官指出,以雲林地檢署而言,每個檢察官每月偵辦案件數約在
六十件左右,但徐維嶽偵辦的案件往往多到七、八十件,辦案數目之多原因在於徐常
常將一個案子拆成幾個案子偵辦,而徐維嶽在雲林地檢署歷來選舉查賄績效,也一直
名列前茅。
不過,在徐維嶽偵辦的賄選案中,雖有不少案子的當事人遭到起訴,卻也不乏因「
罪證不足」或不起訴處分。目前偵辦該案的楊治宇與林志峰,正率辦案人員清查徐維
嶽歷年偵辦的賄選案,尤其將從其中政界和商界人士所涉案件中進行過濾、希望找出
一些徐可能涉及不法的蛛絲馬跡。
另專案小組連日來追查賄款流向,從情資顯示徐涉嫌指定被害人交付現金避免留下
轉匯紀錄,多數不法所得疑投資房地產、添購名車洗錢,承辦人員研議調閱被害人匯
款紀錄追查可疑鉅款去向。
【2005/09/08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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