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維斌/雲林縣報導
雲林地休署前檢察官徐維嶽索賄,專案小組表示,因徐維嶽所涉索賄、偽造文書、
瀆職等多項罪名,檢方人員認為,徐維嶽所涉的罪刑頗重,有可能被求處無期徒刑。
徐維嶽目前所涉4件貪瀆案,被以貪汙罪羈押兩個月並禁止通信,由於他所涉不法
案件仍在清查,辦案人員也表示,幾天來陸續有人以電話或各種管道,向檢方數說徐
維嶽的不是,檢方已設法請這些人出面說明。
檢方指出,徐維嶽已涉嫌犯下公務人員違背職務收受不正當利益罪、勒索財物罪、
登載不實文書罪、準誣告罪、洩密罪、公務員濫用職權為逮捕罪等多項罪名。
檢方表示,由於徐維嶽所涉的罪嫌均為5年以上到無期徒刑的重罪,公務員貪瀆案
就被求處無期徒刑有案例可循,徐維嶽所涉的貪汙罪屬重罪,因此最高可求處無期徒
刑,不過,最後是否會依此求處重刑,將視實際案情及審酌被告悔意而定。
【2005/09/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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