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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認定遠雄有權更換協力廠商 市府將討論善後 重新招標暫緩公告 記者鄭育容/台北報導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受理遠雄集團參與台北巨蛋案申訴,委員會審議後,認定台 北市政府應處理遠雄更換協力廠商,並應撤銷流標決議。 遠雄集團所屬的大都市建設開發公司,原為台北巨蛋案最優申請人,因協力廠商退 出團隊,衍生得更換新廠商的問題。不過,因北市府甄審會不同意變更請求,遠雄無 法與市府簽約,並被市府宣告喪失最優申請人資格。 工程會受理遠雄申訴案,經申訴會開會決議,認定遠雄依法有權更換協力廠商,而 北市府甄審會卻不審查新廠商的資格,否決遠雄更換新廠商的權利,甄審會職權行使 有專斷恣意之嫌,遠雄因此遭市府宣告流標,市府應撤銷流標決議。 【記者林宜靜、馮復華/台北報導】 針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認定台北市政府應撤銷遠雄承攬巨蛋BOT流標案,因招 標程序已結束,甄審委員會也已解散,巨蛋是否仍應由遠雄得標,台北市各局處意見 分歧,仍有待市府高層討論整合,因此原訂12月底重新招標的進度,也因此暫緩公告 。 市府法規會主委陳清秀表示,工程會說台北市政府甄審委員「專斷恣意」,與事實 不符且荒謬不負責任,遠雄未得標後至公共工程會申訴,表示台北市府未告知資格不 符理由,因此北市府有兩種作法,第一是直接發函詳細告知未得標理由,以補全程序 ,遠雄仍無法得標。 陳清秀說,另法是再度召開巨蛋甄審委員會,由委員討論是否變更原決議讓遠雄敗 部復活,但甄審委員會已經解散,是找回舊委員還是另聘新委員,法規模糊,市府還 需開會討論。 財政局長李述德表示,中央要求變更決議,但若遠雄事後證明確實不符合原條件, 責任難道由中央來負?這種說法不負責任,且巨蛋甄審會已解散,招商程序也已經結 束,不該重找回舊委員重新討論。 但教育局長吳清基表示,行政院為管理機構,因此市府不能再申覆,收到回文後, 會根據中央所提疑慮,儘速找回原有委員重新開會,他表示,不斷拖延,只會造成兩 廠商、市府、民眾等四輸,市府應跟時間賽跑,儘速釐清並重做決定。 教育局文化體育園區籌備會表示,公共工程委員會是民間促參法的主管機構,昨天 的確已經在網站上看到審議結果,但尚未收到正式判決書,當初籌備會是根據甄審會 的決議依法宣布流標,將俟收到文後,擇日再召開甄審會議討論。 【2005-12-06/聯合報/C2版/北市要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2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