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仔若未獲續約 步上小曹後塵
〔記者倪婉君/綜合報導〕
如果王建民真的成為所謂「不續約自由球員」(non-tender free agent),那麼
他就會步上曹錦輝在2006年走過的相同道路,「錢」途未卜。
目前已回中職發展的小曹,是第1位站上大聯盟的台灣投手,2003年他從洛磯升上
大聯盟,同年7月25日投出台灣球員在大聯盟的第1勝,可惜2005年因肩膀動刀提前
結束球季,接著2006年也報銷。2006年12月13日,洛磯球團就宣布不和小曹續約,
也避免和當時已取得薪資仲裁資格的小曹談薪,讓他被迫提前成為自由球員。
小曹也是第1位具有薪資仲裁資格(在大聯盟服役時間滿3年、未滿6年),卻未獲
球隊續約、被釋出,繼而轉往大聯盟其他球隊效力的第1位台灣球員。若今年12月
建仔未獲洋基續約,他將依循「小曹模式」。
一般認為,球隊老闆越來越懂得善用「non-tender」來節省荷包。通常進入薪資仲
裁階段,就意味球團必須付更多薪水給球員,像建仔在2008年首次薪資仲裁後就獲
得400萬美元(約台幣1.32億元)年薪,跟2007年的48萬9500美元(約台幣1600萬元
)不可同日而語。
對照2007年和道奇簽下1年合約的小曹,合約寫著若1整年都待在大聯盟,可獲得42.5
萬美元年薪,但這只和大聯盟底薪差不多,跟待在原球隊用薪資仲裁資格去談薪,
有頗大落差。
不只小曹,目前取代建仔在洋基先發位置的米崔,也是不續約型的自由球員,2007年
他在馬林魚就具備薪資仲裁資格,但同年被釋出後,去年跟洋基簽下小聯盟合約,今
年必須一直待在大聯盟,才有125萬美元年薪。
2009.07.28.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8/today-sp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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