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札制度 美日職棒的遊戲規則
(記者黃照敦)
1990年代後期,日職球員興起挑戰大聯盟的風氣,但除了在日職待9年取得自由球員資格
後赴美外別無他法,後來野茂英雄在1995年則採取故意從近鐵隊引退,再宣佈投效道奇隊
。
野茂之後,也發生過美日球團未先知會球員,就私下談好交易條件,讓球員相當不服氣,
甚至拒絕屈就,1997年羅德隊投手伊良部秀輝就是知名案例,最後他根據自己意願投效洋
基隊。
這類事情一再發生,也讓美日職棒體認到必須訂定一套遊戲規則,因此入札制度(
Posting System)於1999年應運而生,10年來,已陸續有10多名日職球員以此方式前進大
聯盟。
簡單說,「入札制度」就是大聯盟球隊通過公開競標方式,向日職球隊買斷球員,也提出
合理補償金給母球團,球員也如願到屬意的新舞台發展,達到皆大歡喜的結果。
其中,2000年歐力士隊鈴木一朗是第一個以入札制度旅美的日職球員,2006年紅襪隊網羅
松坂大輔,則付出高達5100萬美元(約台幣16億3800萬)的入札金補償西武隊,幾乎是鈴
木一朗當年1312.5萬美元(台幣4億2158萬) 的近4倍,也創下至今最高的紀錄。
因此,若有大聯盟球隊未來要競標陳偉殷,也必須提出入札金,中日龍今年幫陳偉殷大幅
調薪,未來送走殷仔後並不會吃虧,會獲得應有的補償。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4/today-sp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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