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裕能
聞訊反彈
對於警方建議球團,在契約中增加同意監聽、調閱通聯紀錄條款,引起職棒球員反彈痛批
,這是最笨的方法,監聽還不如跟監有效,更擔心個人隱私全都露。
牛隊捕手葉君璋說:「這種想法太簡單,是最不用頭腦想出來的方法。要放水的人,會用
同意你監聽的手機或電話去聯絡嗎?通常手機和電話都是和家人、朋友聯絡,若監聽,隱
私都被曝光了,而且還不一定能聽到證據。」他說,如果要監聽,還不如跟監,因為放水
的人一定會和對方見面、拿錢,「我寧可被跟監,這樣還比較有效。」
「加倍求償才有效」
張泰山也說:「監聽,很好笑,現在不就是監聽了嗎?要做壞事的人,不會用其他手機或
人頭手機嗎?這種方法應該沒用吧。」他認為,防止打假球的好方法是加重刑責,或像
La new老闆的做法,對放水的球員加倍求償比較有效。
林英傑說:「要選手同意監聽,對選手不公平,檢調應該可以有其他更好的方式蒐證吧,
監聽的話,我和家人或老婆講親密的話,或吵架全都被知道,這樣很奇怪吧。」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56386/IssueID/200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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