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聯盟6年解禁 日職至少7年
【鍾裕能╱綜合報導】
中華職棒聯盟終於有共識要實施自由球員制度,只要登錄年資滿9年的球
員都有資格,和南韓職棒基準相同,美國大聯盟則是6年。
大聯盟的自由球員,必須每季登錄180天以上,滿6個球季才能取得資格。
擁有70年歷史的日本職棒,則到1993年才實施自由球員制度,之後規則幾
經修改。
1993~2002年,規定打滿9年(每年在一軍登錄滿145天)即可獲FA資格;200
3~2007年改為所有選手滿9年即有FA;去年又修正為2006年前加盟職棒的
球員及2007年後加盟的高中畢業選手,滿8年可取得FA,大學和社會人球
隊球員則要打滿7年。不過,想到國外打球的選手,一律要9年才有FA。
具自由球員資格的選手可和原球團談好新合約,繼續留隊。如投入自由市
場,新東家需對原球團進行人員或金錢補償。
韓轉隊費 4.5倍年薪
至於南韓職棒,選手必須每年登錄滿150天,滿9個球季後成為自由球員,
之後每次年資滿4年,可再申請為自由球員,吸收自由球員的球隊,則要
支付讓球員年薪4.5倍轉隊費。年資滿7年的選手,可在球團同意下,以競
標方式前往國外打球。
2009/12/15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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