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欽/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開打20年來發生5次球員放水案,到底如何才能有效防賭?中華職棒球員
工會律師蔡瑞麟,個人就「除弊」與「興利」2個方向提出具體方案,期能有效達到防
賭作用。
蔡瑞麟今天起將陸續拜會La new熊董事長劉保佑與兄弟象負責人洪瑞河,期尋求
球團的支持,並希望能在23日的中華職棒常務理事會向大家說明。
蔡瑞麟在「興利」上提出3點建議,一、將球員薪資所得改為業務所得課稅,二、
強制信託改為退休所得課稅,三、若球員涉賭,強制信託歸回球團時,不應課徵贈與
稅。
蔡瑞麟指出,之所以提上述3點方案,主要是在保障球員退休後的生活與減少稅賦
,且球員打愈久,就愈可降低打假球的機率,具有防賭的效果,惟需獲得財政部配合
同意。
以「球員薪資所得改為業務所得」來說,球員有時必須自行負擔球具、自主訓練
與復健費用,但這些開銷如同藝人龐大的治裝費,應將球員所得薪資改為業務所得課
稅,如此可避免球員繳稅偏高,進而被利誘打假球。
另外,球員工會成立後,便強制會員信託薪資10%作為「防賭基金」,退休後才可
領回,然而這部分仍須課徵所得稅,應將信託部分以退休所得預扣,俟引退領回時,
以退休所得課稅。
鑑於低待遇是球員打假球的主要因素之一,對此蔡瑞麟將向球員工會提議將信託
提高到20%,球員在打愈久信託基金愈多的情況下,不易受組頭誘惑打假球。
在保障球團權益方面,一旦球員涉賭,原規劃強制基金捐作公益,但未來可改作
球團的賠償金,且不課稅。
蔡瑞麟在他的防賭提議書中,同時提及建立以球員工會為核心的防賭機制,希望
以球員工會為聯絡中心,配合聯盟安全組、各球團管理階層,於各隊怖「暗樁」,以
確實建立防賭機制。
蔡瑞麟所持理由是,國內棒球一向重視倫理,「學弟不敢檢舉學長」,近年放水
案不像過去「只收買1支球隊」,加上「工會較易取得球員任信」,在調查簽賭案時,
會選擇對球員傷害最小的方法協助解決問題。
雖然蔡瑞麟提出具體的防賭振興方案,但待遇差的球員願否提高信託基金?減稅
、改稅制就能打消球員放水的意念?實際面恐過於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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