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假球案/23教練、球員 列詐欺被告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9.11.24 05:56 am
板橋地檢署偵辦職棒假球案,昨天第二度約談La new熊隊投手許
文雄、蔣智聰、黃小偉、林津平、許志華等五名上周遭約談後交
保的球員,釐清五人涉假球場次與手法,訊後均離去。這次假球
案將有廿三名教練、球員列為詐欺被告。
據了解,雖然檢調掌握的涉案球員不只廿三人,但因部分球員涉
案證據並不明顯,因此先把涉案明確的球員儘速偵結。
據悉,曹錦輝、張誌家與謝佳賢等三大球星,目前的身分列為詐
欺案被告,三人都向檢方否認犯罪。未來偵辦結果三人是否被起
訴,檢方表示須視證據而定。
這次假球案中收買球員多以現金為主,由於調查資金流向不順,
因此這次辦案將球員接受招待,也列入對價關係,若有證據證明
球員接受招待後配合打假球,縱使未掌握收錢證據,也將會視為
被收買打假球。
據了解,已經認罪的球員,如果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可能有機會
獲得檢方緩起訴,去年米迪亞暴龍隊假球案,甚至還有外籍球員
繳回犯罪所得而獲得檢方依職權不起訴處分,不過這次象、熊隊
認罪球員,能否獲得類似待遇,檢方不願透露。
【2009/11/24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52684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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