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成制度 專綁潛力好手
【鍾裕能╱綜合報導】
黃志龍以「育成選手」身分加盟巨人,是繼林羿豪、李昱鴻之後
的第3位。育成選手制度2006年開辦,是加入日職新管道,對象包括高中生、大學生、業
餘選手及打過職棒但無約在身的球員,最低年薪240萬日圓(約87萬台幣)。
日職球團每隊最多登錄70人,2006年起,凡登錄65人以上球隊,可將潛力球員登錄為育成
選手,合約最長3年,背號3位數,可在二軍出賽。
以林羿豪為例,國中畢業被巨人網羅為育成選手,由球團安排就學及練球。3年約滿後若
要打職棒,巨人有優先續約權,會改簽職棒約,重給簽約金,否則他就成為自由契約球員
或參加職棒選秀。林羿豪今年跟巨人的育成約滿,成為自由球契約球員,但之後巨人又和
他續約,仍為育成選手。效力中日隊的陳偉殷,2006年受傷開刀,07年球團曾和他改簽育
成選手約,去年才重新換約。
赴日就學 免洋將限制
另外像阪神林威助、日本火腿陽仲壽、軟體銀行李杜軒,則是赴日念高中,再參加選秀,
是台灣選手另一個挑戰日職的管道。按日職規定,在日讀國中、高中、短期大學超過3年
,或讀大學連續4年,或在日本居住滿5年且社會人隊打滿至少3個球季,進入職棒後就不
受外國選手登錄限制,目前每隊1場比賽可登錄4名洋將。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15188/IssueID/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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