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6 聯合報
記者婁靖平/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聯盟委任律師黃虹霞爆料,涉案球員在接受夜間偵訊時,沒有水喝,也沒有
東西吃,甚至還上手銬、腳鐐,基於保障人權,她已寫信給相關單位,但至今沒有回
應。
黃虹霞昨天在研討會中提出她親眼所見的現象,聯盟會長趙守博表示,這些球員雖然
傷害職棒,但也不是窮兇惡極的罪犯,「基本人權應該要受到保障」。
黃虹霞指出,就算球員涉案罪證確鑿,但約談期間不但沒有逃亡之虞,也僅屬於輕度
罪犯,「沒有必要上腳鐐,像待在動物留置所裡的動物,相當可憐」。
與會的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何祖舜則回應,自從前總統陳水扁事件之後,相關單位
對於戒具使用有嚴格要求,有逃亡、傷害之虞的嫌犯,才會上腳鐐,他強調,「如有
不當使用狀況,歡迎傳送到地檢署舉報,絕對會積極調查」。
黃虹霞另外指出,假球案偵查過程有很多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事發生,而在還沒
被法院定罪之前,就以被告身份傳喚球員,也是對人權的傷害。
何祖舜表示,偵查不公開是保障被告無罪推定的權利,檢察官不會曝光案情,都在檯
面下把案件辦完,「但理想和實際有落差,台灣媒體活動力又特別強」,被動、主動
洩露案情很難界定。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2727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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