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6 聯合報
記者婁靖平/台北報導
如何遏阻假球再發生,出席研討會的球界代表和律師,都認為加重罰則是特效藥,與
學界看法有段落差。
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黃虹霞表示,法律只處罰組頭,不處罰賭客,讓賭博合法化,再
加上法官輕判,在厚利的引誘下,就會有人打假球,根本沒有除惡務盡。
La new熊總教練蔡榮宗也指出,每次放水案偵辦都是雷聲大、雨點小,「所以還是有
球員願意跟進,反正前面也沒事,經不起誘惑誘騙,就會以身試法」。
蔡榮宗舉例,「交通警察看起來有什麼可怕?但當他拿起單子要罰錢時,就會知道可
怕了」,職棒假球也是一樣,「要訂出方向,知道有東西保護,罰則當然要重點」。
球評楊清瓏認為,培養一位職棒球員需要12到15年的時間,但要毀掉他很快,只要道
德有瑕疵,就容易走入歧途,「一定要教育他們,因為沒有重罪,才會有僥倖的心理
打假球」。
兄弟象二軍教練王光輝覺得,球員道德觀念、責任心最重要,過去經常教育球員「不
飲過量之酒、不貪不義之財」,但還是有人聽不進去,重罰可能才是最有效的辦法。
La new熊潘忠韋也說:「放水雖然沒有好下場,但對球員而言,罰則太輕,最多就是
緩起訴,無關痛癢的罰則太輕了,重罰才能讓球員更清楚面對狀況,選什麼作法對自
己最好。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2726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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