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通知球團處理問題球員 法部:不可能
中央社╱中央社 記者林婉婷、陳亦偉、吳協昌台北3日電
體委會今天邀請相關部會與職棒球團召開第 3次「落實職棒運動防賭機制
會議」。對於有人希望檢方辦案前,能先通知球團處理問題選手,法務部
持反對意見。
中職再度爆發職棒簽賭與球員疑打假球案件,多名現役球員遭檢方交保、
限制出境。有球團質疑檢調不在案發前通知球隊及時處理問題球員,等最
後才大舉偵辦,根本是以案養案。
體委會今天在會議中希望職棒球團與檢調單位建立聯繫管道全力防賭,會
後決議將建立球團與地檢署之間的溝通平台,希望事先預防打假球事件。
體委會主委戴遐齡在會中提議,由 4支球團屬地的地檢署,在偵查行動未
進行前,事前向球團通報有問題的選手。也有球團人員認為,事前通報,
對選手有某種程度上的嚇阻效果。
代表法務部與會的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顏大和反對「事先通知」的
提議。他表示,一旦發動偵查,就不可能做所謂「通知」,否則就是檢察
官違法。檢察官辦案要有證據,必須經長期監聽掌控證據,進入偵查後,
辦案就沒有彈性,一切依法行事。
顏大和說,檢調未來會加強與球團之間的聯繫,設置一個溝通平台,落實
防賭機制。檢方可以提供球團法治教育資源,球團若發現可疑,也隨時可
與檢方聯絡。
戴遐齡會後表示,接下來體委會將與 4支球團及所分配到的地檢署開會討
論、交換意見。
2009/11/3 蕃薯藤運動網
http://n.yam.com/tsna/sports/200911/20091103364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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