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 TSNA
作者:陳志彥
也許「盜總」林易增曾是象迷的偶像,不過今天(2日)象隊引用高雄地方法院今年6月
18日97年度易字第1241號判決書,證明領隊洪瑞河的發言並非無的放矢,林易增確實
曾經想綁球員打假球。
象隊根據判決書指出,2年前盜總與友人陳正德欲透過象隊職員收買外籍球員「打假球
」,「陳正德於89年間透過友人即象隊前總教練林易增介紹,認識象隊現任總教練王
光輝,陳正德欲收買象隊球員打假球,先於96年4月18日晚間7時45分許邀約王光輝見
面,提供內含500萬元之金融卡,要求王光輝依其指示安排球員名單,每場可再獲得30
至50萬元之報酬,遭王光輝拒絕而未得逞。」
「96年中旬某日晚間10時許,陳正德再於在台北市某處,將現金約100至200萬元強塞
進象隊防護員兼翻譯衣思訓之背包內,欲要求衣思訓協助其買通外籍球員打假球,亦
遭衣思訓拒絕而未得逞。」
衣思訓事後立即上報球團,球團馬上通報檢調單位,台北市調處曾派人來了解,之後
衣思訓以證人身分前往高雄縣調站應訊、高雄地方法院出庭,聯盟安全防護組都派人
陪同。
象隊表示,當時林易增開車接衣思訓吃飯,陳正德則在後座塞給他一個裝有現金的塑
膠袋,希望配合打點外籍球員,林易增則全程都沒講話。而當衣思訓到高雄調查站時
,檢調人員拿出他走下林易增車子的照片告訴他:「還好你沒拿錢,也立刻向上報告
,沒事啦﹗」
象隊坦言,會爆出此事只是想讓大家更了解整個事件的始末,也無意再讓此事件造成
更多困擾。
http://sports.hinet.net/news_detail.jsp?s=73344&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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