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假球 法律從未下重手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職棒假球案以詐欺罪論罪,法定刑度低,涉案者雖有人曾被羈押禁見,但
審判出爐皆採低刑度治罪,且絕大多數的被告都獲判緩刑,不必入監。中
職20年來,刑度最高球員的是前時報鷹投手郭建成,他被判刑 1年10月,
緩刑5年。
除郭建成外,85年第一次查假球案後,時報鷹卓琨原被判刑1年8月,古勝
吉、張正憲、楊章鑫被判刑1年2月,陳國慶、王光熙、廖敏雄、曾貴章、
李聰富、陳執信被判刑 1年,黃裕登、謝奇勳、邱啟成、曾政雄被判10月
,褚志遠、黃俊傑被判7月,均獲2到4年不等的緩刑。
史上第一次查假球,雖以時報鷹為主,不過,統一獅、三商虎也有球員中
箭落馬,其中,江泰權、鄭百勝、郭尚豪、吳俊賢 4人分別被控收錢、放
水、充當「白手套」,後來都被判處期徒刑7月、緩刑3年。
94年假球事件,檢方擴大範圍清查,LA NEW熊、誠泰COBRAS、興農牛、三
商虎、中信鯨及兄弟象全被鎖定,當時兄弟象外籍球員武德曼被調查,是
兄弟象被查辦的首例,該年,檢方共起訴了LA NEW熊的陳昭穎、戴龍水、
洪琮証,3人各被判刑6月。
96年爆發的中信鯨案,鯨隊至有10人被鎖定調查,不過,檢方偵查終結僅
認定曾漢洲、紀俊麟、黃貴裕、陳健偉、鄭昌明 5人涉案,查出他們與組
頭掛勾,將他們起訴,只區區具體求刑6月。
去年的米迪亞暴龍事件,是檢調首次發現整個球團全部涉案的經典案例,
首席教練李安熙也曾被以證人身分傳喚,暴龍隊一案共33人被起訴。
暴龍隊管理階層涉案嚴重,球團執行長施建新、總經理特助郭德志、前領
隊張宏暉、管理林家慶、賴旭彥、王祥合全部被偵辦,3 名管理還因此被
收押,為了打通關節,簽賭集團連翻譯王湯傑都出錢收買。
【2009/11/0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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