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 自由時報
記者林慶川、邱俊福/綜合報導
有平面媒體報導,職棒打假球案中,多名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警官是雨刷集團幕
後股東,還指稱兄弟象隊球星曹錦輝也涉嫌仲介球員打假球;對此,板橋地檢署襄閱
主任檢察官鄭鑫宏昨天表示,兩項報導均非事實。
南打中心:再亂咬就提告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隊長廖宗山昨表示,經內部清查,無論現役、調職或退休員
警,沒有人認識「雨刷」,他直指有人刻意放話污衊,為了同仁清白「只要再亂咬、
一定提告」。
聯合報報導,南打中心有多名警官是雨刷集團股東,雨刷集團為掌握警方查緝簽賭站
的訊息,也用現金和女色買通警官通風報信,「雨刷」蔡政宜也常安排南打中心的警
官到高雄酒店玩樂,並且定期將簽賭站的獲利分紅給特定警官。
報導內容也指出,檢調懷疑刑事局南打中心被雨刷集團滲透收買,已另簽分貪瀆案,
將多名警官列為下一波偵辦對象。
對此,板橋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鄭鑫宏昨天表示,根本沒有這回事,檢察官偵辦此
案至今,沒有警務人員,或是所謂情治人員涉入的情資,也沒有報導所指的「簽分貪
瀆案」;警政署及刑事局昨天也嚴正否認這項報導。
對於蘋果日報報導指稱「兄弟象明星球員曹錦輝,涉嫌仲介其他球員打假球」,鄭鑫
宏也說,目前檢調獲取的證據,並沒有這樣狀況,「這是錯誤訊息」。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nov/1/today-fo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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