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 聯合報
記者曹敏吉、莊亞築/高雄市報導
高雄地院合議庭審理一件職棒簽賭案,懷疑兄弟象隊前總教練林易增透過此案被告陳
正德簽賭職棒賽事,月前依職權告發林易增涉犯普通賭博罪嫌,高雄地檢署已分案偵
辦。
林易增昨晚指出,他的確向陳正德簽賭過一次,但只賭兩千元,純粹是好玩而已,沒
想到事隔那麼久,竟也惹來風波;另外,陳正德本來就認識王光輝,根本不需要透過
他居中介紹。
高雄地院合議庭指出,陳正德案卷宗所附資料顯示,林易增曾透過陳正德,向高瑞鴻
所經營的網站下注簽賭職棒比賽。陳正德就這部分疑與林易增共同涉犯刑法賭博罪嫌
,依職權告發,移請偵查機關另行處理。
合議庭告發林易增涉嫌的是「普通賭博罪」,檢方表示,網站也算公共場所,上網簽
賭涉犯賭博罪,這條罪很輕微,不是辦「大咖」用的。林易增非此案被告,但高雄地
院審理期間,曾以證人身分傳喚林易增出庭。
檢調原先據報,懷疑陳正德於八十九年間,透過林易增的介紹,認識兄弟象隊總教練
王光輝。陳正德想要收買兄弟象隊球員打假球,於九十六年四月十八日晚邀王光輝到
台北市「長春精品旅館」見面,以提供內含五百萬元的金融卡給王光輝使用,要求王
光輝依其指示安排球員名單,且每場可再獲得卅至五十萬元的報酬,讓其幕後老大可
操控比賽結果,可讓兄弟象隊獲得冠軍等語,但被王光輝拒絕,並未得逞。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52261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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