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B〉大聯盟的各種名單(下)
週五, 05/08/2009 - 19:23 — 賴意文
除了傷兵名單之外,大聯盟規則中還規定了許多其他類似的登錄外名單,以下稍作
簡單的介紹。
最常見的是喪親名單(Bereavement List),球員或其配偶的近親重病或死亡時,球
隊可以將球員放到這個名單中,讓球員離隊探病或奔喪。在名單中的時間最少3天最
多7天,在這段期間內,該球員不佔25人名單的位置,但是佔一個40人名單的位置。
禁賽名單(Suspended List),當球員違反規定,球隊或聯盟可對球員處以禁賽處分,
被禁賽的球員將列入禁賽名單,同時仍然佔一個25人名單的位置,期限則視處罰內
容而定。不過有一個例外,2006年新的禁藥規定實施後,因服用禁藥被禁賽的球員
將改為放在下述的受限名單(Restricted List),而非禁賽名單中。
受限名單(Restricted List),當球員因個人因素未向球隊報到,或未能如期簽約時,
球隊可以申請將該球員放進限制名單,保留球隊對該球員的權利,而無須支付薪水。
去年新人選秀榜眼Pedro Alvarez的簽約引發爭議時,匹茲堡海盜就曾將他放入受限
名單中,以保留與他簽約的資格。受限名單中的球員不佔40人名單的位置。而去年
被波士頓紅襪要求轉任後援卻私自離隊的Bartolo Colon,也被放進受限名單中。
失格名單(Disqualified List),當球員違反或拒絕履行合約時,球隊可以申請將該
球員放入失格名單,被放入失格名單的球員不佔40人名單的位置,無法累積年資,
也不能支領薪水。2006年時,被交易到華盛頓國民,同時創下薪資仲裁庭裁定最高
薪紀錄的Alfonso Soriano拒絕球隊希望他由二壘轉到外野的要求,於是球隊揚言要
將他放進失格名單中,只差不到1年年資就能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的Soriano只好妥協,
同意移防到外野。
除權名單(Ineligible List),球員行為嚴重失當、違法,包括賭博、放水、行賄或
暴力等情況時,球隊可以將球員放入除權名單中,該球員同樣不佔40人名單的位置,
也不能支領薪水。
自願退休名單(Voluntarily Retired List),當一名球員仍有合約在身,但是想要
退休時,球隊會將他放到自願退休名單中,保留球隊對他的權利。在這張名單中的
球員不計入40人名單中,不支薪,同時未經球隊許可不得到其他球隊打球。該球員
如果想重回球場,要到他宣布退休的那個球季結束後60天才能復出。
兵役名單(Military List),這是現在運用比較少的名單,當球員被徵召從軍或擔任
國民兵時,球隊可以將該球員放進兵役名單,該球員不計入40人名單,不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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