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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瑋》從麥奎爾禁藥事件 看中職假球 【章瑋】 前紅雀隊巨砲Mark McGwire,因為遭到前隊友Jose Canseco指證,說他們同隊時一 起從藥頭手中取得並使用禁藥,導致McGwire身陷禁藥疑雲。就算McGwire在1998年 打破了Roger Maris的單季全壘打紀錄,捲入了這場突如其來的禁藥風暴之後, 讓 他望穿秋水的棒球名人堂之路從此變得崎嶇坎坷。 就在2005年3月17日,McGwire在美國國會政府監督和改革委員會(House Government Reform Committee)發表證詞時,開宗明義的說: 「就算是在電視機前要我和其他任何球員供出有誰用類固醇,其實都無法解決此( 禁藥)問題。如果一位球員說『沒有』,大眾絕對不會相信他,但是如果他說『有 』,那他將面臨大眾的譴責與被迫接受無止盡的調查……我的律師建議我保持緘默 ,因為當我回答這些問題時,我將會傷害到我的朋友、我的家人和我自己。在這個 國家,任何人在還未被定罪之前,都是無辜的。」(摘自CNN.com, 2005) McGwire在面對禁藥的問題時,技術性的迴避了美國國會的質問, 但是當美國媒體 在討論此問題時,沒有人迷失焦點的去質疑McGwire的人品、性格與操守, 甚至私 生活問題。因為他們知道焦點是在禁藥,而不是McGwire這名球員,就算McGwire沒 有正面否認他使用過類固醇,但在沒有確切的證據之前,他依舊是無罪之人。 鏡頭回到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中職假球事件,身為台灣首位登上大聯盟投手的曹錦 輝,無疑是所有台灣媒體所注目的焦點。小曹雖然面對媒體與檢調單位的詢問時都 再三否認涉及放水,但是媒體與檢調始終不肯放過他。而在過去的幾天內,媒體在 「爆料」與收視率的驅使下,已經開始侵害曹錦輝甚至其他球員的名譽與隱私,這 顯然有違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1項所規定的偵查不公開原則。 根據政大法研所林俊言先生於2001年3月8日在台灣人權促進會所發表的文章中指出 : 「在無罪推定的大原則下,被告尚不是有罪之人,更遑論僅有犯罪嫌疑之人,要求 偵查不公開,乃是理所當然,因為,他(她)有沒有犯罪,還是未定之數,檢察官 或偵查輔助機關任意公開破案或落網的消息,經媒體而公告周知,形同媒體審判或 人民公審。其次,一旦偵查公開,犯罪嫌疑人及相關人士的名譽、隱私或其他權益 ,即有立即受侵害的危險,不正與保障人權的精神背道而馳。」(擷自台灣人權促 進會, 2001) 因此小曹在此事件中雖然已經被列為被告,但在無罪推定的原則下,他與其他球員 目前都還是無罪之人。然而最近媒體的爆料所做出的人格傷害,恐怕已經造成混淆 視聽的效果。許多節目中所討論的早就已經不是假球、放水與簽賭,而是球員的私 生活。在此不禁要問,如此本末倒置的討論方式,真的會讓假球案就此消失嗎?大 概只能滿足想一窺球星私生活的觀眾而已,對找尋真相一點幫助都沒有。 就在今年10月底,McGwire受到紅雀隊總教練,同時也是他過去的恩師Tony LaRussa 的邀請,回到紅雀隊擔任打擊教練。McGwire貴為全壘打王,打擊技巧卓越, 相信 對年輕的紅雀打線有一定的幫助,這也是LaRussa願意找他回鍋的主因之一。 雖然 人們依舊對他是否使用禁藥存著疑慮,但是在沒有證據與法官定罪之前,球迷還是 會接納McGwire。 然而曹錦輝與相關球員在還沒接受審判前,已經被無情的媒體與輿論審判了一遍, 無情的打入私生活不檢點的地獄。所以就算未來小曹被判無罪,他要在故鄉貢獻所 學的機會已近乎不可能,這不但會是台灣棒球的一大損失,對於一向標榜重視人權 的台灣來說,也是一大諷刺。 (章瑋/紅蜻蜓‧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 紅蜻蜓‧邊邊角角論壇:www.unhittables.com ※邊邊角角論壇為自由評論團體,其言論不代表聯合新聞網立場。 2009.10.31.聯合新聞網.http://ppt.cc/ac~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6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