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7 蘋果日報
姚瑞宸╱台南報導
檢察官曾嗆:「害我輸幾千萬」
從1997年前時報鷹涉賭的「黑鷹事件」,到去年黑道涉入前米迪亞暴龍事件,遭檢調
司法單位約談起訴的選手多達數十人,但前時報鷹投手蔡明宏獲判無罪,興農牛前投
手何紀賢、楊仁明,La new熊前投手許志華、許堯淵、陳志誠及野手王建強,以及前
中信洋投吉龍,都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
不滿聯盟高道德標準
而除了許志華外,其他人都已被所屬職棒球團開除,也被中華職棒大聯盟處以永不錄
用極刑。
何紀賢昨接受訪問說:「你相信嗎?徐維嶽在偵訊錄音帶關掉後跟我說:『你害我輸
了好幾千萬』,那時候法警還站在旁邊。」
何紀賢是在05年「二次簽賭事件」被雲林地檢署約談,隨即被球團釋出,07年才由台中
地院以依詐欺取財罪起訴,08年2月27日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因罪證不足判無罪。
徐維嶽是當時主動偵辦簽賭案的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後因涉嫌貪瀆被求處無期徒刑。
聽說又發生放水事件,何紀賢說:「那埋單了嘛(指球員)!聯盟處理的速度一定很
快,馬上撇清責任,平常對球員的遭遇不理不睬,一出事就『高道德標準』,反正現
在新人這麼多,沒有關係嘛。」
何紀賢指出,聯盟對於這種事一向撇得很清:「領隊會議還沒開,就搞什麼交保就永
不錄用,只求自己沒有事,什麼叫高道德標準?」
他認為,檢調和聯盟根本早就講好了,只想讓事情表面上有個交代。他說:「也不查
清楚再判定,我的事情根本沒有查清楚,就把我上手銬。」
轉戰地產 表現更傑出
何紀賢離開棒球場後,一度改名為何承恩,生活重心轉往商場,同樣是左右開弓,他
在淡水開了一家雞腳凍專賣店,又擔任東森房屋的銷售員,商場上的表現一樣傑出。
蔡明宏在前時報鷹隊時的月薪最高11萬元,97年降到6萬元,鷹隊解散後,思索自己
棒球生涯巔峰已過,斷然離開棒球圈,一度低調地在台北縣蘆洲開小吃店賣雞肉飯,
最近在雲林經營屈臣氏,當個平凡的生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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