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祖杰》封殺假球選手 另類便宜行事
‧邊邊角角系列
【李祖杰】
沒有人認同打假球的行為,也不會有人反對懲處犯錯者,這是民主法治國家公民應
有的基本常識,不須在此低層次打轉,大做無謂的道德文章,比賽誰的「生活與倫
理」圈叉是非題可以拿滿分,誰又該遭死當,得被打回小一從頭讀起。
當下的問題是,掌權者一個鼻孔出氣,各自用最便宜行事的方法,來替假球案塗脂
抹粉濃妝見客,意圖掩飾自己既無能又沒肩膀的那一面,以達推諉卸責之目的,殊
不知經由這種取巧態度所獲致的所謂「社會正義」,不僅過於粗俗廉價,甚且無法
探求病灶癥結所在,反而會讓大眾不滿之事,隨時可能再次爆發,試問,不斷惡性
循環的結果,對台灣棒球的長遠發展有啥終極好處?
以整治水患為例,因勢利導的疏濬措施和築堤興壩的圍堵之計相較起來,何者方是
王道?
政府附和一般輿論,嚴禁涉案選手回歸基層執教,確能討好民意,但此舉不過是稀
鬆平常的「權力運用」,任何人只要在其位都可如法泡製謀其政,如何展示當權派
格局及高度俱與庶民有別?吾人對政府的期望值竟極小化至「唯道德論述就夠了」?
更恢宏的前瞻性「公共政策」在哪裡?Where on earth is the governing itself?
棄權貴菁英賴以履行專業職責的腦袋辯證於不用,騎驢找馬隨興拍板定案的決策思
維,與路人甲乙的布衣百姓幾無二致,把自己「愈做愈小」至此地步,官箴官威輕
如糞土,不是形同昭告天下「人人皆可取而代之」嗎?
再者,有罪當罰殆無疑義,但誘人於罪的「藏鏡人」,又有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的悔
悟之心嗎?看來非但沒有,還誤認自己是受害者,向政府「變相求償」,取得被同
情及受扶助的更優勢地位和待遇,這算哪門子的公平正義?
若干球隊營運階層,至今猶以「不計譭譽的社會公益實踐者」自居,政府卻不察,
不獨任其持續擺爛,還擴大加碼「佈施濟貧」,以為幫體質脆弱的CPBL注射幾劑回
魂針後,本土職棒即可開啟中興盛世,渾然不覺假球案的始作俑者就是中職高層,
遑論大手一揮,像趕盡殺絕似的,把「案底球員」澈底封鎖於校園之外那般,勒令
不長進的CPBL歇業重整,俾置之死地而後生,展臂迎接浴火鳳凰重登枝頭。
同理,另一個入人於罪的「大哥大」也一樣,在吃乾抹淨揚長而去之餘,依舊不改
其娼賭毒槍等「地下經濟」產銷本色,政府有能耐祭出政策(哪怕只是「口號」也
好),讓他們遠離黑道改過自新,甚至強制彼等回頭是岸,不得從事違法非法不法
的勾當,否則就要將他們永遠逐出社會嗎?
政府沒那個本事完全消滅黑幫份子,因為他們出沒無常躲在暗處,卻為了要給社會
以及「社會正義」兩個交代,只得柿子撿軟的吃,找專業技能仍在,但武功幾已全
廢的「前科犯」開刀,道理很簡單:這些「罪無可逭者」就站在第一線,目標最明
確,不對他們開槍示警以儆效尤行嗎?
以零成本的道德武裝換得的正義假相,或能博取民意支持,但只要形塑假球結構的
共犯組織沒被公權力搗破,就算校園球隊的教練清一色都潔白無瑕,其調教出來的
學生,未來還是有可能步上廖敏雄等人之後塵,其理至明幾不由分說,因為伴隨「
棒球王子」終身的假球陰影,光源出處並非來自「沒有假球瑕疵可言」的棒球啟蒙
者等人。
(李祖杰/'O Sole Mio‧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聯合新聞網 2009/01/19
http://mag.udn.com/mag/sports/storypage.jsp?f_ART_ID=173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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