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03日22:00 【羅惠齡、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象隊買主從中信金變成華翼,就是因為2002年金控法通過後,金融控股公司只能從事
相關金融業務,因此中信金不能實際經營象隊,而由華翼入主。
中華聯棒聯盟原本也認定這樁買賣的對口單位只有中信金,買家換人,聯盟會長黃鎮
台剛開始也是一頭霧水,經由中信金解釋才明白,跟過去中信成立「中信鯨育樂公司
」經營職棒隊模式相同,中信金也是透過廣告行銷費用贊助球隊。
只是由華翼掛名老闆,黃鎮台說:「還會再了解狀況,才會開常務理事會確認這件買
賣,如果是華翼買兄弟,聯盟絕不可能接受,因為我們還是希望大企業接手球隊。」
若球隊出狀況,該由誰負責?中信說:「只要中信在,華翼就在。」
至於,華翼與中信金是否屬關係人,仍有違金控法,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昨說
:「華翼育樂是一家籌備中的公司,會去了解中信金交易方式和實質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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