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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政典/綜合報導 洋基隊輸掉「Robinson Cano爭奪戰」,卻沒輸掉風度,對於Cano「不被尊重」的說法 ,總裁Randy Levine並不生氣,還替Cano難過。 「我為他難過,因為我認為,他其實不想離開洋基,」Levine說,「我尊重他,他要 說什麼,那是他的自由,未來他還是會被視為洋基隊一份子。」 如果只看年薪,洋基其實跟水手一樣「尊重」Cano,差別在於,洋基隊不願給十年長 約。不過,Levine解釋,Cano已過而立之年,給十年長約實在不合理。 「如果現在談的是Mike Trout(22歲),我就會給十年合約,但給30歲球員那樣的約, 我認為沒道理。」 題外話,Levine的比喻淺顯易懂,卻可能為他帶來麻煩。根據MLB規定,不能公開談論 有約在身球員的動向,所以Levine點名Trout,恐怕踩過紅線。 回到正題,洋基隊另一位高層、總經理Brian Cashman,也不覺得給Cano十年長約合理 。「Cano要多少鮮花,我都可以給,但就是沒辦法給他2.35億美元。」Cashman說。 「身處職棒世界,我們有時會陷入痛苦情緒,」Cashman說,「但我們喜歡Cano,他是 個很厲害的球員。在商言商,還是得做那些痛苦的決定,有時夾雜個人情緒在裡頭, 不過這回並沒有。」 洋基隊老闆Hal Steinbrenner同樣沒把這件事,看成私人恩怨:「不是我們不尊重Cano ,看看我們開給他的最終條件,7年、年薪2500萬美元,我不知道他怎麼想,但我們已 經拿出這種條件了。」 http://www.nownews.com/n/2013/12/14/1053926/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3.35 SNSD999:轉錄至看板 Baseball 12/14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