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正東/台北報導
統一獅潘武雄4局上轟出陽春砲,不過經兄弟象抗議,裁判重新看電視重播之後,一致
改判為界外球,因此裁判一致改判為界外球。
中華聯盟裁判組稍後作出解釋,裁判組指出依規則補述7.04(B)「全壘打標竿若不是
設於全壘打牆上,而是全壘打牆後之觀眾席時,擊出之飛球若落於全壘打牆上沿之界
內平台,再彈於標竿反彈於場內或場外時,即視為全壘打。
若是仍於飛行中在標竿前即轉向界外區時,雖已飛越全壘打牆界線之垂直上空延伸點
,則不視為有效全壘打,應依標竿為最終界限依據」。
http://www.nownews.com/2013/06/15/732-29514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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