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eder | 中華職棒 – 13小時前
中華職棒為了讓更多旅美球員回台效力,特地修改了選秀的規則,將原本未曾加入中
職的球員都將經選秀才能加盟,修改成可由會長主動提案,經常務理事通過,即可由
各球團自由接觸。這樣的改變將可吸引更多赴外發展不順的球員願意回台效力,但中
職卻沒有將規範訂好,反而用「人治」的方式形成特案,顯得美中不足。
本人之前也曾提過,吸引旅外球員回台效力,的確台灣的職棒發展幫助甚大,但應該
要有明確的規範,而非用「特案」處理。訂出一個明確的標準很難嗎?舉凡像是曾登
上過大聯盟或40人名單、日本職棒一軍,不就是一個具有明確優秀旅外球員標準?
這樣的標準,比起中職所述「表現傑出之旅外球員,得由會長主動提案,經常務理事
會綜合考量其職業賽與國際賽之表現,對於我國職業棒球運動發展之助益,受國人歡
迎與國外媒體關注之程度以及其他相關事節」不是好得多?
一個職業運動要有完善的發展,一定要有合乎常理的規範,讓旅外球員恢復自由身時
,可依其意願接觸中職各球團,尋找適合自己且符合身價的環境決不是壞事,但最後
仍淪為「人治」的條款,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
要是某位旅外球員想要加盟中華職棒,卻無法在常務理事會投票通過呢?或是某位實
力不錯的旅外球員,不得會長的青睞呢?
以中華職棒所公布的規則,目前僅有郭泓志、陳偉殷、王建民、陽岱鋼四人有此資格
,然而許銘傑、林哲瑄未來想加盟中華職棒時,又得在開會投票一次,會不會發生上
述的兩個例子呢?難道以他們的資歷,不應該有直接與中職各球團談約的條件嗎?
當然,以上的例子只是假設,也許不會發生,但都是「人治」條款有可能發生的狀況。
不過仍值得對中職給予肯定的部分是,聯盟為了充實其可看性,加速修改選秀規章,
並為了平衡戰力,將對於簽下旅外球員的球隊,似乎未來會作出在選秀會的補償措施
,如果真的有此補充規則,算是相當合理的作法。
今年球迷可以期待的是,或許在這樣的規範修改下,郭泓志將有機會在登錄大限前披
上戰袍,在台灣的投手丘上展現其「豪情火球」的威力,讓少了Manny Ramirez的中華
職棒,引爆下一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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