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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景欽 今年的亞洲職棒大賽已經落幕,其中最受矚目的選手,當屬今年在日本創下24勝零敗 神話的樂天金鷹隊投手田中將大。惟在美國大聯盟的豪門球隊,準備藉由入札制度爭 取田中加盟下,只露面不上場,致有些許遺憾。不過關於美、日職棒間的入札制度, 卻也值得關注。 日本職棒,不管就其歷史或者規模來說,皆僅次於美國的大聯盟,卻要到了1993年, 才正式實施所謂自由球員制度(free agent),且依當時的日本野球協約,球員必須 在職棒一軍登錄出賽十年,才可成為自由球員,在此年限之前,球員即屬於球團的財 產,而不得任意轉隊。若以職棒生涯平均僅為九年來看,球員在取得自由之身時,也 代表其黃金時期已過,對大部分球員而言,並無太大的實質助益。 即便在球員工會不斷爭取下,成為自由球員的年限分別在1997年減為九年,甚且在 2008年再為減縮,而將高中生加盟職棒減為8年,大學生及社會人士加盟更減為七年。 惟球員若欲轉往待遇更好的球隊發展,他球隊仍須對其母球團支付所謂的移籍金,此 補償制度往往成為球員爭取更高待遇的障礙。 而在1994年,以龍捲風投法出名的近鐵隊投手野茂英雄,因與球團關係生變,而自行 宣告任意引退,但依日本野球協約的規定,凡未取得自由之身者,除非得球團同意, 否則不得加入他球團。所以,野茂的引退宣言,不僅將自由球員制度的問題給掀開來 ,亦象徵其與近鐵的決裂,致無法繼續在日本職棒生存。 也因此,野茂就與洛杉磯道奇隊簽下小聯盟約,從此在美國棒壇發光發熱,更帶動了 日本及亞洲球員向大聯盟叩關之風潮。只是如此的效應,卻引起日本職棒聯盟的不悅 ,而開始與大聯盟談判,並於1998年達成入札制度的協議。 所謂入札制度,乃日本漢字,其英文為posting system ,即中文競標或拍賣之意。而 根據美、日的職棒協議,大聯盟球隊若欲爭取尚未具有自由身份的日本職棒球員加盟 ,就須透過競標,由得標的球隊取得與球員的議價權。而一旦達成協議,就須將競標 金額給球員所屬的母球團作為補償。而第一個適用此制度的日本球員,即是以鐘擺打 法著稱,且在大聯盟創下單季最多安打的鈴木一朗,爾後的松坂大輔與達比修有,更 雙雙創下超過五千萬美元天價的競標金。 而根據美、日剛換約完成的協議,將原本只能跟得標者議價之限制,放寬為球員可與 所有競標者為協商,此當然是讓球員享有更多的選擇與更大的自主權,田中將大也將 成為第一個受惠者。 只是在日本職棒,針對旅外的資格仍限定為九年,且在球員的顛峰時期極為短暫下, 如此的修改,恐難以阻止大聯盟球隊繼續以銀彈攻勢為挖角,致加速優秀人才的外流 ,更難扭轉球員被極度商品化。我國職棒層級,雖與美、日兩國有不小的落差,致過 往輸出至這兩國的球員並不多見,但隨著台灣棒球熱的再興,職棒亦有越來越多的新 血加入,必會有更多的球員進一步往此兩國發展。則中華職棒聯盟在未來,肯定也要 與美、日職棒聯盟為入札制度的協商,以因應如此的趨勢。 ●作者吳景欽,博,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 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22/299091.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