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BaseballNEW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2013年05月11日 蘋果知識家 昨2局上,犀牛隊攻佔一、三壘,林瑋恩打擊,發動雙盜壘,三壘跑者鄭達鴻在三壘及 本壘間形成夾殺,象隊捕手陳智弘觸殺不及,鄭達鴻跑回本壘得分。但象隊抗議三壘 跑者跑離3呎線(約91公分)應出局,不被裁判接受。 根據規則,當跑壘員跑壘時,為了避開防守方的觸球動作,脫離跑壘員的壘線左、右 3呎線以上者,被判出局。但聯盟規則對3呎線有補述,就是視接球者與跑壘員相關位 置而定,若屬前、後位置觸殺時,則不視為偏離。 昨役的判定,就是根據鄭達鴻在捕手要觸殺時,已在捕手的前、後位置,而非左、右 位置,因此判定得分。所謂前、後與左、右位置,是指壘與壘之間的跑壘員跑壘路線。 http://ppt.cc/P4-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66.65 m85037:轉錄至看板 Baseball 05/11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