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世民/台北報導〕中職討論「旅外返台自由加盟」議題,無非是希望增加中
華職棒對旅外好手們的「吸引力」,但除此之外,返台參加選秀卻不能再領簽約金部
分,也是旅外球員心中最大疑惑。
按中職規定,只要曾領過美、日或任何國家職業球團簽約金,返台加入中職就不能再
享有這項權利,這項規定沿用已久,但幾乎所有返台效力的球員,都搞不懂這個條款
的用意何在,統一獅隊陳鏞基就表示,能不能多拿一筆錢是另一回事,重點在於這項
規定實在「很奇怪」。
陳鏞基說:「國外不論任何國家、任何國籍的選手加入球團,只要『簽約』,就能領
『簽約金』,這不只是給球員的保障,也是給球員的一種肯定,制度修正不用溯及既
往,只希望能有所修正,讓未來的後輩能回歸正常制度。」
曾經遊走美、日職的林彥峰,分別領了10萬美金(約299萬台幣)及1千萬日幣(約296
萬台幣),返台加入興農牛(現已轉手改名義大犀牛),卻一毛錢都領不到,因此感
受也很深刻,「當初確實曾感到奇怪,畢竟球員不論去哪拿多少簽約金,都不是台灣
球團付錢,為何能不用付這筆費用。」
林彥峰坦言,雖然這筆錢不一定多,但確實會影響選手對中職看法,他說:「旅外學
長學弟都會討論,大多認為不合理,如果未來能修正,大家也許會更認真考慮提前放
棄夢想。」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28/today-sp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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