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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作家蔡政益】 在棒球場上,打群架或許是觀眾愛看的「餘興節目」之一,但最終釀成打傷人的悲劇 可就不好玩了。上週道奇與教士隊的比賽中,昆汀(Carlos Quentin)因不滿被葛蘭基 (Zack Greinke)的投球砸中而衝上投手丘撞人,導致葛蘭基的左鎖骨骨折,必須休養 兩個月。至於撞傷人的昆汀只被禁賽八場,這樣公平嗎? 道奇隊總教練馬汀利(Don Mattingly)在事後表示:「昆汀應該要被禁賽到葛蘭基能夠 上場投球為止。」但實際上昆汀只被判八場球監,顯示兩隊在損失程度上是不成比例 的。如此後果值得大聯盟官方省思。 賽揚巨投葛蘭基去年冬天以六年一億4700萬美元的合約加盟道奇隊,當時讓他成為大 聯盟最貴的右投手。昆汀的這一撞讓道奇隊損失慘重,因為葛蘭基養傷期間的薪水道 奇隊仍得照付,且失去一位右手王牌對戰力勢必有一定衝擊。 馬汀利的想法想必多數人都支持,但以過去的懲處紀錄來看,現階段不太可能實現。 2007年後,類似昆汀上投手丘攻擊投手的事件層出不窮,但攻擊方最終被判罰的禁賽 場次最多只有八場(2010年的Nyjer Morgan),和此次昆汀的處分結果一樣。 這些判罰結果不禁令人質疑聯盟是否下手太輕。葛蘭基因幹架而導致休養兩個月的後 果已相當嚴重,但曾經還有人比他更慘。2010年紅人與紅雀隊發生了群架事件,在混 亂當中紅人隊投手奎托(Johnny Cueto)踹了紅雀隊捕手拉魯(Jason LaRue)的頭部,造 成後者嚴重腦震盪,甚至使後者被迫退休。聯盟對於釀成這樁悲劇的奎托事後是如何 懲處的?答案是禁賽七場,比昆汀的八場還少。 看來對於群架事件,大聯盟應該訂定更為嚴厲的規範,讓傷人者遭受應得的懲處,才 能有效減少類似的案例再度發生。例如出手打人者就直接禁賽10場以上,若導致對手 受傷則禁賽15場以上。 另外大聯盟或許也可明文規定在衝突發生時,禁止休息區的球員進入場上,以避免事 端擴大。北美另外兩大運動聯盟NBA和NHL都有類似規定,像NBA即對球員的此類行為予 以禁賽一場。當然棒球場上或許不適用NBA的規範,畢竟不少球員衝上場是為了勸架, 且若所有球員都禁賽一場,那隔天球隊可能就沒有球員可比賽了。 無論如何,這回道奇與教士隊的群架事件給了大聯盟官方一個改革契機,為了避免球 隊或球員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大聯盟應當提高主事者的罰則才對。 【2013/4/17 聯合新聞網】 http://mag.udn.com/mag/sports/storypage.jsp?f_ART_ID=45119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1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