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owingup:不好,國防役這個制度也被很多人幹憔過 推 140.129.71.153 12/31
→ growingup:也有很多資訊業者把國防役男當廉價勞工 推 203.203.36.199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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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suans (我不是大大,是小小) 看板: YakyuSystem
標題: Re: [討論] 替代役代訓可否向國防役看齊
時間: Thu Jan 1 03:10:50 2004
※ 引述《pipplo (痞普羅N N )》之銘言:
: 像大專畢業的理工人才因為資訊科技產變遷快速
: 所以兩年役期結束可能與產業脫節
其實社會上不只是理工人才會與產業脫節
很多人才都會,法律兩年不碰,出來都變了一個樣....XD
所以我個人的立場是,能不能就不當,愈多人不當愈好。
至於公平性的問題.....管他?
棒球的這個部分,我想體委會的作法已經和國防役很類似,
國防役是請有一定規模的公司申請,而棒球選手的代訓,則是請「專業」的
職業球團來作。
基本上我是肯定代訓制度的,當然這個制度施行的本身有什麼問題另當別論。
但是立意其實是好的。
不過教改的立意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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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33.29
→ yachko:推最後一句 推 61.216.74.106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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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ayou (御風而行~~) 看板: YakyuSystem
標題: Re: [討論] 替代役代訓可否向國防役看齊
時間: Fri Jan 2 17:27:21 2004
※ 引述《pipplo (痞普羅N N )》之銘言:
: 如果棒球界的各大公司(中華職棒公司,合庫等等)
: 也依此方式提出申請
: 讓這些面臨兵役問題的選手自行選擇是否要加入
: 假使加入中華職棒這家公司
: 則需要面臨選秀在進入個別球隊
: 並在加入後須服務滿四年才能離開
: 一來職棒聯盟裡的各公司可以享有即戰力選手的加入(沒有什麼退伍時間的問題)
: 又能讓這些選手留在隊上用個四年
: 四年滿了以後球員可自行決定是否留在中職
: 也就沒有所謂我們替選手訓練你卻跑出國的問題
: 因為只有四年的限制 並無所謂簽約的問題
: 至於薪資問題
: (以下接假設四年後球員願意留在中職)
: 聯盟可以先訂定一個基本底薪條例(如第一年三萬)
: 次年開始球團可依球員表現予以調高
: 四年滿之後 原球團擁有優先簽約權
: 若球員不滿意簽約金額 則可上訴聯盟
: 若其他球團可提出更高的簽約金 則可轉隊
: 若無更好的簽約金
: 球員則須退出中職隔年再來參加選秀
: 以免球員自抬身價使原球團不明不白的遭受損失
: 依此制度
: 球隊可以將即戰力的選手馬上用在戰場
: 準備服役的球員也明白選擇國防役進入中職第一年薪水
: 他若不滿意(或是沒信心在第二年有調薪的機會)可以選擇去當兵
: 又如果第二年球員對調薪不滿意認為球團有低估的情形
: 則可在四年後的簽約金上面要回來
: 以上是一些簡單的構想
: 雖然我反覆閱讀自己寫的東西
: 但不足以及不合理處一定還有很多
: 希望大家多多指教!!
基本上呢,國防役是可以考慮的,只要規則弄好。
不過,以台灣劣質職棒的玩法,我沒信心。
本質上,這會是4年的廉價勞工,球團會很快樂。
但是如果某些球團堅守摳門作風,4年過後,想必球員會很難留。
這時,如果球團留人不成,第4年給你大操兵,搾到一滴不剩....
另外,4年內如果國防役球員受傷,是不是保證4年薪水照領?
不過,基本上,一開始沒簽約金,就不會是很好的保障方式。
科技業的國防役,就算再怎麼操,應該也不太會死人。
而且,如果忍一忍過去了,多少會學到東西,對於將來就業會有幫助。
棒球國防役,亂操就掛了。
看看中華職棒,想了想,國防役好像不太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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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棒球之瘤----中華職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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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lassfish:推亂操會掛.. 推 61.229.70.135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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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zip (zip) 看板: YakyuSystem
標題: Re: [討論] 替代役代訓可否向國防役看齊
時間: Fri Jan 2 17:30:22 2004
※ 引述《pipplo (痞普羅N N )》之銘言:
: 次年開始球團可依球員表現予以調高
: 四年滿之後 原球團擁有優先簽約權
: 若球員不滿意簽約金額 則可上訴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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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意簽約金要上訴聯盟??
現在還有人相信中華職棒大聯盟嗎??
: 若其他球團可提出更高的簽約金 則可轉隊
: 若無更好的簽約金
: 球員則須退出中職隔年再來參加選秀
: 以免球員自抬身價使原球團不明不白的遭受損失
: 依此制度
: 球隊可以將即戰力的選手馬上用在戰場
: 準備服役的球員也明白選擇國防役進入中職第一年薪水
: 他若不滿意(或是沒信心在第二年有調薪的機會)可以選擇去當兵
: 又如果第二年球員對調薪不滿意認為球團有低估的情形
: 則可在四年後的簽約金上面要回來
: 以上是一些簡單的構想
: 雖然我反覆閱讀自己寫的東西
: 但不足以及不合理處一定還有很多
: 希望大家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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