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terbons9 (台中市徵一起唸書♀)》之銘言:
: 我有一各字的注音文.是我不對..
: 但只有一字..OK我不是為了這各來
很抱歉
即使只有一個字
也是違反板規
當初你發文被板友們回批時
我基於你並未有明確的違法、廣告或有害健康等訊息傳達
因此並不打算禁止你的文章
甚至還特別置底公告勸大家保持理性與尊重態度
後有板友檢舉你的文章有注音文
我查看過後確實違反板規
故將其刪除警告
希望你能諒解
板主 kaoshi
--
我家摩寶貝
http://album.blog.yam.com/sataco&folder=2415667
做媽的驕傲得不得了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87.178.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