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tch:謝謝你提供資料 ^^ 220.133.193.65 02/27
※ 引述《kuru (kuru)》之銘言:
: 賣家說他正在申請廣字號...
: 可是保養品為什麼是申請廣字號
: 而不是妝字號呢?
: 這部份有網友比較清楚的嗎?
: ※ 引述《claireeye ( )》之銘言:
: : 我沒用過,但是我媽有.他覺得非常好用,
: : 很舒服,他也覺得這個比露得清的美白面膜好,
: : 至於怎樣好,我就不太知道了,只知道我媽從此就拋棄丹提,
: : 露得清,繼續跟這個賣家買了很多包,連其他阿姨都叫我媽幫她們繼續買..
: : 我覺得我媽有變白拉,但是我都兩個月才看到他一次,(因為我在外地唸書)
: : 美白這事情如果太快就有效果,也是有問題拉,
: :
目前藥品的大分類大概為
處方藥及 指示用藥 2大類
只有 指示用藥 (OTC)的產品才可以廣告
處方用藥禁止廣告
所有藥品廣告都必須經過衛生署審查 通過以後才可以刊登或播放
但是實際的販售 還是必須於藥局或是醫療院所才可以販售
另外指示用藥的精神是在於
需要有醫師或是藥師諮詢後 經其指示建議服用才對
所以現在很多人去藥局就指名要購買XX藥品 是不正確的
因為這樣可能使用了不適當的藥品
另外因為指示用藥的產品同質性很高.
為了打響知名度. 跟其他競爭品作區隔 所以才會打廣告促銷
例如普拿疼 全台灣大概有100個以上的品牌
大家都相同成分 相同作用 所以只好廣告了
廣告藥跟其他比起來品質是差不多的
但是價格高很多
因為廣告費是很貴的
只好轉嫁到消費者這邊
再者
我剛剛沒有看到這個面膜有"衛署成製字第○○○○○○號"
"衛署藥製字第○○○○○○號" "衛署藥輸字第○○○○○○號"
"衛署醫器製字第○○○○○○號" "衛署醫器輸字第○○○○○○號"
所以大家在購買的時候最好還是三思 以免求償無門
好像偏題了...
最後 提供大家一個網頁 可以做查詢之用
http://203.65.100.151/DO8180.asp
我剛剛有查了一下 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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