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ussian (prussian)
看板Aviation
標題Re: [新聞] 飛航執勤過勞 上百空服員抗議剝削
時間Mon Nov 9 22:27:05 2015
※ 引述《vincentwei (vincentwei)》之銘言:
: ※ 引述《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之銘言:
: : 飛航執勤過勞 上百空服員抗議剝削
: : 2015-11-09 16:35
: :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勞基法規定勞工每月工時最高上限為168小時,但空勤組員30
: : 日的執勤時間上限竟為230小時?空服員超時工作爭議不斷,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中
: : 華航空修護工廠企業工會今天下午赴交通部抗議,要求民航局立刻修改相關工時規範,同
: : 時他們也認為,機組員機上輪休時間也應計入工時。
: :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趙剛表示,民用航空氣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堪稱所有
: : 航空從業人員的噩夢,裡面許多條文與勞基法相牴觸,勞基法規範每月最高工時上限為
: : 168小時,但此規則卻規範空勤組員的執勤時間連續30日內上限可達230小時,顯見民航局
: : 的管理規則凌駕勞基法規,活活操死人,這麼做只是為了配合業者營運,不把空勤組員健
: : 康、飛安放在心上,要求修改不合理條文。
: : 此外,此規則也說明,只要給予機組人員在飛機上1小時的輪休時間,就可以將飛航執勤
: : 時間延長到20小時,若機組人員落地後進旅館休息3小時,就可以將飛航執勤時間延長到
: : 24小時。趙剛表示,此規範嚴重為反勞基法規定勞工每日工作不得超過12小時規定,讓機
: : 組員嚴重過勞。
: : 趙剛舉例,這次馬英九總統前往新加坡馬習會專機的派遣任務,原本華航只打算派同一組
: : 空服員執勤新加坡來回,但服務專機的空服員是是7日凌晨3點就要報到,一直到8日凌晨1
: : 點30分才返抵桃園,只派一組人執勤是嚴重超時工作;但因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發布公
: : 開聲明抗議,華航才緊急在前一日加派一組人前往新加坡待命,「因為這是總統專機,華
: : 航才緊急應變,但其他航班的執勤人員,卻都被犧牲!」
: : 今天下午上百人齊聚交通部前抗議,他們高喊「AOR真鴨霸、空服員累趴」等口號,並敲
: : 碎「剝削」二字的冰磚,要求民航局盡速修法,改善空勤組員過勞問題。
: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502692
: 6家國籍航空公司空服員的勞累程度比一比 --
: 依據民航局網站發布之2015年「航空公司空勤組員 飛時管理專案檢查報告」:
: 客艙組員 連續30日內之平均執勤期間:
: 立榮:163 小時/每30日
: 復興:160 小時/每30日
: 華信:155 小時/每30日
: 遠東:151 小時/每30日
: 長榮:141 小時/每30日
: 中華:138 小時/每30日
: 客艙組員 每月平均休假日數:
: 立榮: 8.0 日/每月
: 華信: 8.7 日/每月
: 復興: 9.2 日/每月
: 長榮: 9.3 日/每月
: 遠東: 9.7 日/每月
: 中華:10.4 日/每月
: 資料來源:
: http://www.caa.gov.tw/APFile/big5/files/飛時管理專案檢查報告.pdf
: 不知道比較累的那5家,有沒有人加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呢」?
工會提的點真的怪怪的。通常「連續」執勤時間是為了要防止持續工作而
過勞或失去專注力造成危險。比方說資方為了排班方便,
集中排了七月16-31日共 140小時,八月1-15日共140小時,
沒有違反勞基法工時啊,但是組員可能被密集操作到精神煥散
連續230小時是為了這種不正常分布的密集工作時間而訂的規則,
而且是任一日起算都不能超過,這樣才能真正平均分配
和總工時並不ᄑ蘇,反而是補充了總工時規定的不足。
以勞基法來類比的話,應該是類比30條的每週40小時在二週內可分配,
但是每週仍不可超過48小時,或每日總工時不可超過12小時
輪班的話可以想像一下四班二輪,這已經是走在邊緣的方式了
然後以這點來看,民航局的專案檢查也怪怪的,
只有抽檢四個不連續的三十日,沒有滾動檢查
然後休三小時可以連續執勤24小時? 懶得打了直接用劃的:
第四十二條 組員已開始執行飛航任務,如
因故遭遇班機延誤需延長
飛航執勤期間者,應由航空器使用人安排其至休息處所
休息三小時
以上,始得延長
其休息期間一半之飛航執勤期間,且其延長後
加計
中途休息期間之總飛航執勤期間不得超過連續二十四小時之限制。
華航如果打算用一組人飛馬習會,除非華航靠山大到可以拗成"延誤",
(某人酒喝太多亂講話大鬧機艙?)「本來」就是違反規定的。
至於這個「需」字學問大,規定都是有的,
但不告上法院來個判例解釋,或是搞到大家難看,
恐怕就是會像馬習會一樣一直被吃豆腐。
(啊,今天頭班起飛技術性延誤了個五分鐘,「需」延長執勤時間到24小時?
最後一腿請大家下去睡個三小時,中間我們就不另外派組員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2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viation/M.1447079228.A.8E5.html
※ 編輯: prussian (122.116.22.52), 11/09/2015 22:27:39
推 choutzch: 馬習會有點小提大作 66年才一次 11/09 23:38
→ josephairs: 66年一次也不能違法派遣阿 有些事情 一次就嫌多了 11/09 23:40
推 free4u28: 才一次就可以違法這種邏輯不合理 11/09 23:42
推 Lindbergh: 66年才一次派兩組會賠錢嗎 11/10 00:29
推 chihchuan: 推樓上 11/10 01:05
噓 g8429310: 最好沒違法,勞基法目前是雙週84小時,不是以月為單位。 11/10 02:33
→ g8429310: 還有你三十條彈性工時也用錯比喻 11/10 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