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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周刊>第227期1997年2月27日 家駒五十首遺作重見天日 Beyond前主音歌手黃家駒的遺作,無論對Beyond三位成員黃家強,黃貫中,葉 世榮,或是對家駒歌迷而言,均屬珍貴的無價寶,價值難用金錢來衡量. Beyond成員兼胞弟家強說:我們九一年簽約Amuse,當年合約上有條規條寫明 原創者死後三年內,歌曲版權仍屬公司所有, 當過了這段時期, 版權就會歸回 我們所有.若根據家強所言,家駒的遺作版權,現時應重歸他們手中,不過家強 卻表示:雖然三年時間已過了,但我們好希望先弄清楚合約上的問題,才將家 駒未發表的歌曲出版,以免惹上官非. 只欠正式文件 然而Beyond現時所屬唱片公司滾石,正全力協助Beyond取回家駒未發表過的 歌曲版權. 據滾石駐港總經理陸少康對記者稱:家駒的遺作版權,滾石有信心明年內可 以向日本Amuse方面全部取回,交還給Beyond. 他解釋: 因為滾石跟Amuse關 係良好,甚至雙方口頭上已經有協議,故問題不大, 目前尚欠的文件,現正交 給律師去辦. 這邊廂家駒五十首遺作重見天日之際,另邊廂卻有廿首卻好可能可沉大海. 可能冰封五十年 家強對此話帶有無奈地說:我們初出道時不太懂合約上的問題,故當年簽約給 第一間經理人公司Kinn's的歌曲版權(包括已發表及未發表過的),可以說是簽 了一世的約,因為說明原創人死後五十年內,都屬於該公司所有的,甚至,有部 份歌曲給別人再用,或用來做廣告歌,怎樣也可以,不用經我們同意,因為我們 以前不懂,才簽了這樣的約. 對於家強的說法,Beyond前經理人公司Kinn's負責人陳健添有以下回應:當年 Beyond簽約給我時,歌曲版權列明原創人死後五十年內,版權都屬公司所擁有的, 這是國際版權法,不是我自己定的,好多外國歌手都是這樣的. 原來陳健添手上擁有家駒未發表過的歌曲版權,數量接近廿首,由於他沒有考慮 要將這批家駒遺作賣回給Beyond,因此家駒在Kinn's時代未發表過的歌曲版權, 要五十年後,才重歸Beyond手中,陳解釋不考慮將家駒的遺作版權賣回給Beyond 的原因:我賣得貴又不好,賣得平又不太好,如果Beyond要拿去用,我都沒所謂的. 待價而沽 不過,陳健添透露:年前曾賣過一首歌曲版權給林子祥,但發覺出來的影響力不夠 大,始終都是由Beyond唱回較合適,他們是唯一最合適演繹這些作品的人選..... 經過此事後,我會暫時Hold著家駒這批作品,待找到最佳的形式才推出. 原來陳健添曾考慮過三種形式推出家駒的遺作,其中包括: 一.找香港不同的樂隊演譯; 二.邀請樂壇知名歌手演繹; 三. 出版一張純音樂唱片,以上純是初步構思, 但最此終他認為計劃未夠完善,故妁之擱置.至於滾石又會如何處理家駒的遺作呢? 物歸原主 滾石駐港總經理陸少康說,當家駒的遺作版權取回後,我會交由家強他們處理, 看他們的意願,想如何推出作品? 不過,滾石就絕不會利用家駒的歌曲來欺騙 消費者感情,這樣是沒道德的. 家強的心願是:我希望在短期內可以將家駒生前未發表過的歌曲發表,但到時 我會挑有一些質素較好的作品來推出,形式有待研究,暫未有詳細的計劃. [大地] [天地]天淵之別 家駒逝世後唯一一首公開發表過的遺作,曲名為[天地],由家駒作曲,劉卓輝 填詞,編曲則是雷頌德負責,演繹家駒遺作者,當然是樂壇舉足輕重之歌手, 是林子祥也,九四年發表的. 不過,聞說Beyond前經理人公司Kinn's負責人陳健添將此曲版權賣給林子祥 時,連家強也不知道,因為家強本身都不知道陳健添手頭上擁有家駒那首遺作. 當家強獲悉此事,大為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