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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貫中變與不變 「理想」,在二十一世紀的香港,可能已經等同被淘汰了的古 典文言。然而,還有人會為了理想而付出心血和努力。到了今 天,黃貫中仍然追尋他的音樂理想。從組樂隊轉為個人歌手, 當中有多少地方的不同、作了多少改變?當一個搖滾樂手戀上 美豔女星,牽引觀眾的目光,成為傳媒追訪的焦點,他又如何 抵禦這些無形壓力,保持自己的信念不變呢? > 這幾年來,黃貫中(阿 Paul)的確經歷很多變遷︰樂隊由四人變 為三人,再從樂隊改為個人歌手;而阿 Paul 和朱茵的戀情亦是 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在非樂迷的普羅市民心中,他又是朱茵 的男朋友。 > 聲音 > 音樂是打破國界的語言。和黃貫中的對話,自然由音樂開始。自 九九年 Beyond 宣布休止時期起, 三位成員分道揚鑣,阿 Paul 率先推 出他的個人唱片。不過他還是組 織了一隊新樂隊「汗」,似乎他 和樂隊是分不開的。 > 「其實個人和夾Band有好大分別,因為以前的決定係由大家一齊做, 而家則由我決定自己既音樂的上方向。我好享受現場演奏,如果要唱 MMO(伴唱音樂)的話,就好似同人比武但俾人綁住隻手,唔可以完全 發揮自己 的長處,我好懷念現場演奏感覺,所以而家得閒就會去尖沙咀 或者蘭桂坊玩一場。其實初初玩音樂時候,都冇諗過要以音 樂 口黎 搵錢或作為終生職業。而現場彈奏正好俾我 Keep 住對音樂 精神同熱誠,亦因此好需要一隊樂隊同我合作。」 > 誰伴我闖蕩 > 一直以來 Beyond對於現時本地樂壇(娛樂圈?),都批評過不少,無論你同意與否, 這就是他們的意見。作個人發展的黃貫中,對這個問題似乎比以前較豁達。早前亦曾 和蘇永康合作過,之後又打算找誰再合作呢? > 「所有香港音樂人。先撇開話我鍾唔鍾意佢音樂或佢係乜類型歌手,只要佢認為 阿 Paul 可以同佢做音樂,只要佢信得過我就可以。我唔理佢係唔係偶像派歌手、 係新人或者舊人。雖然我音樂同佢會唔同,但只要佢對我有一個信任,以我方 向認為佢要唱點樣風格歌,對我講都係一個學習。其實我同謝霆鋒都監製過一 隻歌《所有人是傻》,不過比較低調冇做宣傳,所以冇乜人知。」 > 香港一定得 > 在新大碟中,有幾首歌的歌詞很富批判性,例如「香港一定得」、「丟假」、 「乜Q報章」,對社會政府以至傳媒都「鬧到出面」,火仍未熄。 > 其實我以前都有鬧,不過基於好多市場壓力,所以當時只係用情歌或剛陽歌去宣 傳。到今次無乜商業考慮,所以去得放。其實我可以去得再盡,不過都要稍為保 留,俾歌迷消化一下。」 「而且係九七前後,社會上有好多轉變,可以講的題材多好多。」 (你會唔會再多行一步,身體力行去參政呢?) > 「我唔會亦冇資格從政,因為我覺得政治好烏糟,我唔會掂佢。好似話我會覺得立法 會人唔係好人。當然,裡面亦有我欣賞的人,但有唔少都好不知所謂,所以即使將 來有資格亦唔會從政。」 > 「我都係負資產,但都唔支持政府去托樓市,我諗好簡單:點解個個有樓住唔好? 點解政府唔去照顧大多數未有樓等上車的一群?可能我唔知中間技術性問題,雖然 我都係受害人,蝕好多錢,但係如果人淨係將樓買買賣賣就可以賺到幾億、幾千萬, 到時香港個個都唔使做不事生產喇!」 說到社會不公,阿 Paul 的火又來了。 > 教壞細路 > 自從 LMF 出現之後,輿論都將粗口歌對年青人的影響作為一個熱門話題。黃貫中 又和 LMF 有密切的關係,今次請他們合作一首「香港一定得」,更有一個粗口版本, 便有人指有「教壞細路」之嫌。 > 「教壞細路?我唔會力抗我冇教壞細路!凡親嫖、賭、飲、蕩、吹都係教壞細路 講粗口梗係教壞細路。不過唔係強迫你一定要聽,你有得揀!再者全隻碟,粗口 成份都佔唔到十分一,究竟去 Judge(審判)我人,有冇聽過我其他歌先?係 冇!點解只針對個幾個字。」 > 「就藝術層面講,我唔認為藝術要負上道德責任,唔應該被所謂『道德』局限住。 當要寫一個戲劇,如果就住呢樣就住樣,咁就唔使創作啦,作歌亦一樣。我諗最重 要係教曉年青人點樣去分辨好同壞。我都係一個記者,只不過係以音樂去記 錄社會實況的記者。」 > 原來黃貫中和我是行家呢! > 無得比 > 談到年青人,就談到黃貫中對下一代的教育,但還未談到他和朱茵的戀情。對於 這個你我最關心的新聞,阿 Paul 反而覺得一切都是很自然,沒有什麼特別。 多個巧合湊合在一起,組成一段搖滾巨星和靚女明星的戀曲。但當阿 Paul 聽到 「搖滾巨星」這個詞之後卻不以為然,以半開玩笑的語氣說:「香港冇搖滾巨星, 搖滾巨星會隨手打爛支十萬蚊結他。我只係個音樂人,哈哈!」 > 阿 Paul 和朱茵本是樓上樓下,理應可「近水樓台先得用」,但原來他在知道朱茵住 在他樓下兩年後,快要搬走之際才正式對她展開追求,以前即使見到面也只寒暄幾句。 > 「有次停車場撞到佢,因為佢車位咁係我隔籬。當時剛剛收工已經成點幾兩點鐘。 佢(朱茵)問我去唔去食 口野,我諗都冇諗就推佢。其實都有心。」 > 「(點解追到朱茵?)因為我忍到兩年囉!其他男性或者一見到佢就追佢。 ……其實都係誠意。(怕唔怕追唔到好瘀?)怕?有乜好怕?」 > 夾Band的人,始終是我行我素。 > 再見理想 > 我是 Beyond 的歌迷。當知道同事要跟黃貫中做專訪時,感到十分興奮,我更 「抆衫尾」央求她帶我一起訪問。 阿 Paul 很友善,也很健談, 特別是當談到音樂時,他更是滔滔不絕。本想這篇訪問只集中寫他和音樂的情誼, 但當我考慮到,若然 Deep Purple、Black Sabbath、Limp Bizkit 、Radiohead、Mick Karn、Brian Eno、Miles Davis…… 等等名字大量出現在本周刊上,感覺將會是何等突兀。於是,我還得墨在黃貫中和 朱茵的關係。 是妥協?不是。這只是在適當的時間與地點,做適當的事。 正如, 在訪問結束後,我才戰戰兢兢的從袋中取出 CD 阿 Paul 簽名,回復我小歌迷的身分。 我猜阿 Paul也學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