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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PLUFFY (花兒花兒真美麗)》之銘言: : 標題: [震怒] 請大家抵制南雅夜市裡賣兔子的那家路邊攤 : 時間: Fri May 23 01:31:53 2008 : : 原本剛剛開開心心的和閃光去南雅夜市吃東西 : 往後走準備去買好吃的騎士捲 : 結果又看到在賣兔子的那家路邊攤 : 瞄了一眼只能嘆口氣搖搖頭的走過去 : 那些兔子真的都很小隻比我的手還小 : 每一隻精神都很差狀況看起來都很不好 : 只有一點點的飼料沒有水喝 : 買完東西往回走又經過這攤 : 結果我竟然看到令我非常傻眼的畫面 : 在放兔子的腳架的地上 : 我竟然看到兩隻死掉的兔子躺在那裏 : 一開始我還以為是我看錯 : 再仔細的看了一下又問問閃光 : 閃光也說那是兔子沒錯 : 我整個人都激動起來了 : 老闆明明就坐在旁邊看報紙 : 一點都沒有要處理牠門遺體的樣子 : 本來要過去但閃光把我拉走了 : 因為老闆很兇他怕會出事 : 而且前陣子士林那件事閃光也知道 : 但因為我們也無能為力所以他不希望我去插手管 : 我承認我很懦弱 : 看到兔子這樣我沒有勇氣上前去做什麼 : 只能紅著眼眶離開 : 回到家看到我心愛的兔寶讓我真的很感慨 : 一樣都是兔子為什麼際遇會差那麼多 : 連一般寵物店的兔子的生活都比那家路邊攤好 : 希望大家看到這篇文章可以想辦法抵制那家路邊攤 : :  ~~~ ∵★ 珍惜、尊重、愛護、不遺棄 ★∴ ~~~ : : ~ ∵★ 以 認 養 代 替 購 買 ∵ 以 結 紮 代 替 撲 殺 ★∴ ~ : : 大家要尊重生命啊!!!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60.197.137 : 推 pcmew:推簽名檔! 05/23 01:49 : 推 arms12321:我剛剛也有經過還聽到隔壁店的老闆對寵物店說你家的垃圾 05/23 02:17 : → arms12321:會動 05/23 02:17 : → arms12321:看進去那家店裡面位子也很狹小整個就是很兩光的店 05/23 02:19 : 推 sdisgood:那家都不給兔子喝水!!!還告訴買的客人不要給兔子喝水就 05/23 02:19 : → sdisgood:不會長大了...廢話,沒水喝死掉當然長不大... 05/23 02:19 : 推 citizen:會不會是因為520之後 水費 也可能要漲的關係 05/23 02:29 : 推 miaj: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法令可以用來檢舉他?? 真的很惡劣耶 05/23 02:39 依照動物保護法來處理 主管機關是台北縣政府動物疾病防治所(第五課?) 02-29596353 可以書面、口頭或傳真方式預約陳訴事項(內容相同案件以申請一次為原則) 且須填寫申請書(下載http://0rz.tw/8649a) 大家可以在不同的日期對該名飼主拍照 證明他的確有販賣的事實 然後一起檢舉他 依照事實來看涉及的相關法令如下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先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 機關申請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始得為之。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 照片: 第一款、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或第六條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 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 第二十五條之一  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經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第二十二 條特定寵物之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 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不改善者,應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之。 第二十二條第三項 經營第二十二條特定寵物買賣交易時,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應備有登載寵物相關資訊 之文件,並提供予購買者 第三十條第一項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第一款、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使其所飼養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 或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 第四款、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對於受傷或罹病動物,飼主未給與必要之醫療,經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第九款、違反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三項規定,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於寵物買賣交易時,拒 未提供購買者有關寵物資訊之文件。 第三十條第二項 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或五年內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情事二 次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 推 QQminiai:好過份QQ.....就是有這種的老闆會這樣對待小動物QQ 05/23 02:40 : 推 pda2001:難怪我還看到標示拍照要收錢 應該是怕被舉證檢舉 05/23 02:43 : 推 mark0405:好惡劣喔... 05/23 02:50 : 推 lovealways:小雞小鴨小兔小狗小牛小豬小動物反正都是要被吃掉的 05/23 02:51 : 推 lovealways:不過小的定義是年齡還是體型? 05/23 02:56 動保法沒有區分體型跟年齡 : → Bambe:那小人吃嗎??? 05/23 02:58 : 推 lightwei:這樣算是虐待動物了吧!不能檢舉他嗎~ 05/23 03:28 可以檢舉 但是要舉證他有虐待的事實 從以上敘述似乎有點難以具體證明 -- 記得小學一二年級的時候~坐我旁邊的女生滿可愛的 但有時候真令人討厭! ┌─────┬─────┐ 最可惡的還是拿粉筆在桌子上劃線│我 │ │ │ │ │ 她 │ 的 │<=連在一起~下面還有 還把我的位子劃特別小! │的 │ │ │ 抽屜的那種木頭桌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6.247.36 ※ 編輯: alstonfju 來自: 140.136.247.36 (05/23 04:30)
jimshih:其實我覺得可以報給蘋果或數字週刊,他們偷拍技術比較專業 05/23 09:42
wheat1130:告訴蘋果 老闆一氣之下干脆來煮三杯兔 05/23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