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ucar (沒有為什麼)
看板BigBanciao
標題Re: [心情] 花錢買教訓
時間Tue Nov 15 00:03:48 2011
我是原po說的另一個購買的網友.
注意喔!遇到問題是找消保會.不是消基會.前者是政府機關卡友效.
對於groupon目前我是不辦理退貨.我要等一切申訴流程跑完.
由於tomato house這種賣了券又不提供訂位的狀況發生的太頻繁.
所以這次我找遍所以主管機關打算一次問清楚.
1. 餐券-主管機關是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回覆:經查「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係規範企業經營者所發售之禮券,而網路團購行銷公司係屬代銷公司,其發行
之5折餐券非屬企業經營者所發售,因此,該餐券尚非上開「餐飲業等商品
(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適用之對象。但該類公司
目前以團購憑證規避,但性質仍屬禮券,此為爭議之所在....網路團購行銷公
司係屬無店面零售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已刻正研擬相關規範。
(.......省略)經行政院研議目前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2.消保會
(目前轉函台北商業處.公文來是說請groupon在15日內限期妥善處理.目前groupon
還是不鳥我.期限還有13天)
3.國稅局-->問他為何有些團購網退貨可以傳真.也些連傳真都不用.發票折讓的標準
為何? (groupon很堅持要親筆簽名寄回.但是這種店家違約的狀態.消費者應該有權要
求他主動辦理退貨吧???這是這次讓我很不爽.非要申訴他的點)
國稅局回了一堆條文.有看沒有懂.打算再去問清楚!!!!!!
4.經濟部->我要求他們要是無法可管.應該停售這種團購券
今天有人回電.說這是新型態的交易方式.因為以前沒有.所以需要找法律專業人員
研議.還在商討中.(聽起來怎麼就是無法可管的意思咧??!!).會行文groupon解決.
再來回覆我!態度很不錯.
5.最後一招就是總統信箱囉.反正快選舉了.等消保會的回覆後再寄.
(米酒都算政績.這些團購網營業額也有幾億.好歹也該管一下吧)
現在只確定:提早解約的肯定100%違反消保法.
(groupon常常來這一招.下次遇到可以申訴叫她們賠償)
tomato house這間店我正考慮去申訴.住附近的人應該知道店裡常常空蕩蕩.
不接單沒道理! 嫌團購網賺的多.當初就不要賣.做了廣告又不履約.也是嚴重
影響消費者權益.這間店也是大有問題.
雖然我現在已經很少買團購券(因為優惠都不怎樣!!)
其他團購網要是提前解約.都是主動退款.
相較groupon這種囂張蠻橫要消費者配合的退款模式.
難道外資就比較了不起!氣~~~~
※ 引述《tphg (進德-要就趕快來!)》之銘言:
: 之前從這裡和板友買了某餐廳的團購券,不幸採到地雷。(惡劣餐廳不給訂位)
: 原本想將票券退回團購平台,無奈該平台人員表示,只能退給原購買人。
: 於是我寫信請求當初賣我票券的板友協助退款,無奈對方有上線、看信,卻沒有回音。
: 我知道這非賣家問題,他沒義務要幫忙,但我也以為板橋板的板友們都是很熱心的,
: 所以總是抱著期待,頓時覺得滿難過的...>_<~~~
: (不過我仍會繼續相信,大部分板友都是熱心的好人)
: 畢竟票券期限還沒到,我也是在到期前3週就訂位,誰都不會知道店家會這樣.....= =
: 這次讓我學到了,花錢買教訓,是很寶貴的一課,以後,不會在買要預約的團購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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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2.202
推 tdkblur:非常同意你第二句說的,遇到消費糾紛要找消保會,不是消基會 11/15 00:09
→ tdkblur:而且後者會挑案子,可以有話題的通常才有興趣,我之前找過了 11/15 00:09
→ tdkblur:另外我也很不解為何Groupon的退貨一定要寄回,奇摩的用傳真 11/15 00:10
→ tdkblur:就可以了,超方便,一通市話的成本就解決,而且又快速;只感覺 11/15 00:10
→ tdkblur:Groupon是在退貨流程上有所刁難,可能是想降低購買者的退貨 11/15 00:11
→ tdkblur:意願吧(看來確有一定效果).... 11/15 00:11
→ babucar:他最早期是在列印券旁就有退貨鍵.我也是這樣跟經濟部反應 11/15 00:53
→ babucar:的確是有蓄意刁難的感覺.之前寫信跟他要連結也不肯給. 11/15 00:54
→ babucar:都是回答請撥客服電話.最近這一週寫信去已經不囉唆直接給 11/15 00:54
→ babucar:抗爭還是很有用 11/15 00:55